4月14日,张家界市召开全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市“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明确,张家界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对象为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范围是全省2021年1月1日后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分四个时间节点开展任务目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后的耕地用于粮、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明确任务”“明确方法”“明确时间”和“明确程序”等方面发力,切实增强耕地保护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强化部门协作,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狠抓整改销号,构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加快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全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