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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强化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2年06月16日 来源:农民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成果应用,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金融需求,提高农村资源要素配置和使用效率,日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发文,就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意见。

  文件鼓励各类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围绕交易主体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各环节中的支付、结算、融资、保险、担保等需求,加大资源投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度。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流转交易开发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为保障交易各方利益提供支持。

  支持各金融机构将相关金融产品,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金融超市版块上架,方便交易主体了解,并向金融机构申请服务。支持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面向交易主体提供在线申请、线上核验、线上放款(理赔)等服务,切实提升服务便利度、降低综合成本。支持各地探索“政农银交担保”合作模式,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农村。

  文件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试点,探索将养殖水面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知识产权、林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大中型农机具、农业设施、农业活体、农村宅基地等资产资源要素纳入抵质押物范围。鼓励把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产权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地探索建立由地方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

  倡导金融机构将流转交易信息纳入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的信用档案,加快构建完善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中心)将交易主体“异常名单”与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共享,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早期干预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文件要求,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中心)金融风险专项检查。重点防控涉融资类业务风险,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中心)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各地农业农村、财政、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指导各地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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