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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霸占土地 法院强制清场

2020年11月21日 来源:湛江晚报l

    11月12日上午8点40分,随着吴川法院相关领导的一声令下“出发!”,该院打响了“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强制执行行动第一枪。警灯闪烁,警笛响起,24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从法院出发,分别奔赴两个执行现场,正式拉开强制拆迁执行行动的序幕。

    据悉,为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吴川法院始终将执行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精心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紧张有序的集中执行行动。活动邀请了吴川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过程,有效地震慑、惩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案例1: 强制拆除非法建筑物

    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李甲和李乙(分属两个执行案件)分别在合同到期后拒交租金,但仍占用申请执行人樟铺镇某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经营鸡禽养殖生意。经协商无果后,申请执行人遂向吴川法院起诉,案经审理,判决李甲拆除其占用的位于樟铺镇某×岭的870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鸡舍;判决被执行人李乙拆除其占用的位于樟铺镇某××岭的1298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鸡舍。判决生效后,李甲、李乙仍拒绝交还涉案土地,亦不配合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鸡舍及房屋等建筑物。吴川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先后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拆迁公告、督促拆迁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以及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两被执行人在搬清鸡只和养殖设备等物品后,仍拒绝自行拆除建筑物。经吴川法院执行局商议,决定对两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由于涉案两岭地同属一个村民小组辖区内,该院决定同日对两案开展强制拆迁执行行动。

    为顺利执结这两起“骨头案”,当天,执行干警分成:2个实施组、2个现场保障组、1个联络组、1个后勤组。为保证执行过程公开透明,不仅安排干警全程跟拍记录,还邀请了樟铺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派员配合参与执行活动,并邀请了吴川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见证执行的全过程。案经过6个多小时的拆除执行,将已拆迁平整的涉案土地交付给上述村集体,两起案子完满执结。

    案例2: 强制清除建筑废料

    李某某长期占用钟某某的宅基地,用以堆放建筑废料及放置小汽车,钟某某经多次与李某某协商无果后,遂向吴川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李某某停止侵权,并自行清除位于钟某某所有的土地上的建筑废料和移走小汽车,不得妨害钟某某对案涉土地的使用。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川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先后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清除公告、督促清除通知书以及限制高消费,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当天下午,在烈日当空下,吴川法院到达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在社区工作者、派出所民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宣读了执行决定书,强制执行。此次行动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形成了强大威慑力,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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