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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有些码头涉嫌非法占用耕地

2017年12月08日 来源:华声晨报

  三坡村附近的3家码头,其中一家可见建设的9个泊位

  晨报记者蓝图黄思凯莫齐威文/图

  “藤县境内的河道上的无证码头有30多家,其中有些码头非法占用农田、耕地搭建,面积不少。”近日,当记者前往广西梧州市藤县各乡镇调查时发现,知情者所言不虚。尤其是,藤州镇三坡村附近的码头占用农用土地的情况最为突出,一业主与村民签订74.12亩的租地合同,用于码头建设。

  早在2010年,藤州镇三坡村附近的码头就因非法占用土地,被藤县国土资源局处罚。两年后,即2012年,当藤县藤州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包括原藤州镇国土资源所)在例行巡查时发现,该码头的业主仍在违法施工。

  目前,三坡村附近的3家码头还在经营。

  疑问:“黑码头”为何如此之多

  11月25日,有知情者来到华声晨报社反映,称该县有34家“黑码头”,有些码头因非法占用耕地、水田等,已被当地相关部门查处。奇怪的是,这些码头目前还在继续营业,并没有按要求复垦。

  “在珠江流域范围内建设码头,需要向水利部珠江水利委会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批,而不属于珠江流域的内河,则需要得到自治区水利厅等部门的审批。”知情者称,在藤县境内,目前有34家在册的“无证码头”。

  在知情者出示的一份名称为《藤县“黑码头”一览表》上,清楚地罗列了34家码头业主的联系电话、码头建设时间、码头位于哪个乡镇的河道等。其中,有人在表格上添加了两个码头的名字:和润码头和白梅码头,并在它们和三坡码头的名字前,各标注非法占用耕地、水田多少亩等字样。

  “这份表格是有人在2012年统计的,当时就有34家无证码头。和润码头和白梅码头则在2012年建设的,所以并不在表格上。”知情者说。

  随后,知情人还转来一篇标题为《广西藤县“黑码头”泛滥被疑背后有“保护伞”》的网络文章。

  查看该文时,可见这样的描述文字:在濛江镇大塘村有几个“黑码头”长期非法作业、营业,不仅给村民出行安全带来隐患,污染环境,还对村民自己集资修建的公路,也造成了极大“伤害”。

  该文引述村民的话称,“黑码头在藤县有几十个”,之所以冒出这么多的码头,且还没人管,是值得让人深思的。“该文曝光濛江镇这些‘无证码头’后,当地相关部门便前往调查,并责令码头业主进行复垦。目前,这些码头已经停工。”知情者称。

  此篇网络文章,也间接地暗指藤州镇三坡村附近的三坡码头,系“黑(无证)码头”,但未指其存在占用土地的情况。

  再看该文出处,发现来源于“法制与社会网”,作者不详。而在网络上搜索时,发现“广西法制网”和藤县的自媒体也转载此文,作者为“陈儒兴”。“法制与社会网”发布的时间为今年8月2日;而“广西法制网”等转载该文的时间,则为8月14日。

  然而,11月30日至12月2日,当记者前往濛江镇等地调查核实时发现,该文所指的码头并无整改的痕迹,仍旧在施工。

  类似的情况,在金鸡镇、象棋镇、藤州镇等地的码头也存在。其中,在藤州镇三坡村附近的三坡码头、和润码头和白梅码头,则涉嫌存在非法占用水田建设码头等情况。

  调查:村民出租70多亩土地给码头

  11月30日下午5时,记者再次来到三坡村。

  在三坡码头,抓斗在船舶与货车间来回,装卸货物。10多辆货车有序停靠,等待装货。一辆红色货车遮盖黑色盖布,在积水坑来回两次,待轮胎浸湿后,再驶向公路。码头场地堆放的黑色石块、沙子等物质,如小山一般。

  据村民称,三坡村附近的三坡码头、和润码头和白梅码头日夜工作,造成粉尘与噪音污染已有五六年时间,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作息。

  “灰尘太大,家里窗户都不敢开。码头经常工作到晚上9时或10时,甚至通宵作业,要上学的小孩都不能好好睡觉。”一名姓孙的村民说。

  此前,村民们曾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随后,有关部门前来核查,码头暂时停工。之后,又继续开工。

  除了质疑3家码头施工产生的噪音等外,村民还指这些码头建设时占用耕地、水田等,相关部门并未予以处理。“这片码头,是在三坡村七组、八组土地上搭建的。”村民说。

  在现场,记者与施工人员及村民沟通,但并未获得3家码头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当记者与三坡村委有关负责人核实此事时,他称村委会并没有土地租赁合同的备份,不清楚这些码头是否占用耕地、水田等建设一事,并让记者与村民或村民小组组长了解详细情况。

  在一村民提供的材料上,可见三坡村七组、八组村民与码头业主签定的租赁合同,大致内容为,码头业主黄某华分别于2010年12月、2011年8月与七组孙某丰、八组刘某文等村民们签订了一份19年租赁期的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标明,七组所有的15.82亩、八组所有的58.3亩,共74.12亩土地租给黄某华做货运码头及仓储经营。土地范围包括水田、耕地。

  在八组的合同上,清晰可见三坡村村委会的盖章,时间为2011年8月2日。

  三坡村八组村民刘先生是签订租赁合同的代表之一。他说,他家租给码头的地,水田、旱地、荒地都有一些。原先种有水稻、玉米、花生等作物,因为河流污染问题,无法灌溉,“八组的水田基本无法种植”。为了弥补土地无法耕种带来的损失,村民测量过土地面积后,把土地租给码头业主,“这样做,还能收些租金”。

  村民说,当时各家各户都测量过土地面积,确认后才签合同。

  知情者称,三坡村民与三坡码头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已是几年前,3家码头实际非法占地的面积超出执法部门所处罚的。而且,三坡村村民所有耕地和水田等农作区,就在3家码头的范围内,“通过当年责任田承包证去现场对照,便会得占用耕地、水田的真实数据”。

  正在工作的抓斗

  困惑:曾被处罚后仍违法施工

  建设码头是否能占用耕地与水田?1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藤州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在该站有关负责人出示的材料中,记者看到如下文字:黄某华曾于2010年5月6日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擅自占用三坡村七、八组位于三门滩土地2988平方米土地建造简易码头,被该站调查。当年5月11日,藤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处罚,责令黄某华退回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4940元。

  2012年,藤州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曾向镇政府、藤县国土资源局汇报三坡码头等非法用地情况。

  汇报材料中写,该站在2012年3月2日至22日巡查时发现,三坡码头的一家业主黄某华非法占用三坡村七、八组集体所有的位于北流河边的荒草地、旱地、水田共6200平方米作为码头用地,已平整、部分硬化并堆放货物。

  汇报中还提及,2988平方米违法用地该站已于2010年做出过行政处罚,但巡查时发现,该码头仍在从事违法施工行为,且拒不接受执法人员调查。

  汇报材料写于几年前,但几年后的实际情况如何,该站是否跟进此事,上级相关部门是否收到材料并视情作出处理,该负责人并没有与记者作出解释。

  与记者沟通时,他还表示,该站早就向上级部门汇报此事了,至于上级部门如何处理,他们并不知情。

  国土: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12月1日下午,藤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坡村的码头违法用地确实曾经有过,当时已对其中的业主进行相应处罚。

  他解释说,2011年9月5日,国土局曾向县政府做过《关于县城规划区内非法码头调查报告》的总体汇报,其中有8个无证码头。当时查处了非法占地8077.24平方米的藤州镇和润码头,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罚款40386.2元。公安机关也作出相应处理;三坡村三门滩码头违法用地2988平方米被处罚;道勇、麦锦钊、三坡太安等码头也被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

  因为此事,县纪委部门还曾找有关人员谈过话,最后调查得知,并不是因为国土部门与码头有利益关系而没有拆除其余码头。

  至于2012年藤州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上报材料,该负责人解释说,此前,该局应该是采取了相应措施。至于具体细节,需要翻阅资料。近期,他们会对非法占用耕地、水田的一些码头进行调查,再视情作出处理。

  至于三坡村七、八组村民租给黄某华的共74.12亩土地,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土地属不属于水田、耕地等农用土地,实际占地面积,他表示有待调查后,才能做出结论。

  藤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说,藤县“无证码头”约有30多家。关于码头用地一事,国土部门执法比较谨慎。“因为有些土地是归水利部门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他们会履行国土部门范围内的职责。

  业主:多次联系均未回应

  12月2日上午11时,记者在三坡码头按藤州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笔录上留下的黄某华的手机号与黄联系,发现该号码为空号;再致电三坡码头大门刊登的座机号码,一直处于占线状态。

  随后,记者3次拨打黄某华所属的码头大门刊登的尾号6988的手机号。接通电话后,一男子说他不是黄某华,黄当天在县里开会,并询问找黄有何事。得知是了解码头用地一事,他称会帮忙转告,后未见回复。次日,再与对方联系,也未见回应。

  记者还给该男子的手机发去信息,表示要与黄某华核实一些细节,并提及:“我们与县各部门接触,获知不少情况,并得知,码头的兴起,促进当地的经济繁荣与发展,安置就业,带动群众致富,但存在的不少问题,也必须得正视。如,如何落实办证、环保、土地利用等问题……”

  截至发稿时,本报多次尝试联系黄某华了解相关情况,均未成功。

  其间,记者尝试与和润码头、白梅码头的负责人联系,情况也是如此。

  表态:已经拟定清理方案

  无疑,濛江镇、藤洲镇等乡镇30多家“无证码头”的存在,已对河道的航运安全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用当地村民的话说,水没有以前清了,空气也变得灰蒙了。因为环保问题,这些码头还于2016年7月被中央环保督查组点名批评。但现在,这些码头的环保问题仍旧存在,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知情者称,被点名批评的主要原因是,这些码头长期非法从事陶瓷泥、煤渣粉和河沙等装卸,给区域环境造成了污染。

  “黄某华已于2010年因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码头被藤县国土资源局处罚。2012年,当藤州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在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黄仍在违法施工。”知情者称,黄继续开工此事,是不是说黄并不敬畏法律?或,执法部门在此后并没有认真执法?

  记者在藤县港航管理所采访时留意到,他们已拟定清理方案,将于近期至2018年2月重点对县城及周边码头运输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包括驶出码头的车辆进行清洗,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等。同时,对不合格码头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打击。

  对于濛江镇码头存在的一些情况,该镇国土资源所一名工作人员也解释称,该镇的沙场、码头有些存在已有10年之久,均没有使用土地的相关证件。今年5月、6月左右,该县还联合多个部门对濛江镇的码头、沙场等进行整治。

  “业主把沙子等货物,临时堆放在与村民租来的耕地上,改变了土地利用性质。处理过很多次,但都没有办法根治。”他表示,当联合执法队采取断电措施后,有些业主已经停工,但有些则自行发电偷偷运营。

  航管:应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对于这么多的“无证码头”,藤县港航管理部门也有话要说。

  12月1日下午,藤县港航管理所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2007年,长洲水利枢纽的修建蓄水,使得藤县北流河水位上升,30多家“无证码头”逐渐在沿岸涌现,但都不在梧州市港口规划内。

  “北流河属于内河,而港口只能由市里规划,提交交通部征求意见,再由国务院决定。”他表示,码头的规划在全国范围内都属于难题,主要原因是规划跟不上城市发展。

  在查阅2016年交通部修改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时,记者发现,从事港口经营(港口理货、船舶污染物接收除外),应当具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两个条件。其中,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规定》还提及,从事港口经营,应当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从事港口经营,应当提交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

  显然,藤县30多家“无证码头”,与该《规定》的一些条例并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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