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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苗砍树”现象背后是什么?没有“退林还耕”,而是“整改复耕”

2023年08月03日 来源:自然资源课堂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解决14亿人的吃饭问题

  首先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近年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

  严格保护耕地的制度措施

  但一些地方仍然出现违规利用耕地

  搞“非农化”“非粮化”行为

  比如绿化造林、挖湖造景、

  种植苗木草皮等

  必须整改复耕

  但在整改过程中却出现了

  绿化带改耕地

  水仙花被铲除

  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

  简单化、“一刀切”的问题

  引发大家广泛关注

  甚至还出现了“退林还耕”这一伪概念

  和此前国家出台的

  “退耕还林”政策相提并论

  那么

  “拔苗砍树”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如何判定哪些土地需要“整改复耕”?

  在执行的过程中

  有没有一个具体的界定标准?

  针对这些问题

  由伊利集团冠名播出的

  《三农三人谈》邀请了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研究员

  郧文聚

  九三学社

  中央农林专门委员会委员、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

  何可

  进行深入解读

  “拔苗砍树”现象背后是什么?

  前有福建漳州农户七十多亩水仙花被铲除,后有四川成都怡心广场移栽玉米搞形式主义。为何一些“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不顾农业生产实际的行为频繁出现?这些行为与“整改复耕”有何关系?

  郧文聚表示,部分地方不按政策走,把耕地变成林地、园地,违规进行挖湖造景的工程等,国家应该对过去这些违规、违法和超标准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跟非粮化生产的错误进行纠正。这是主导面,而且必须进行。所以,在看到“拔苗砍树”这一表面现象的同时,也要看到背后的实质,才能对“整改复耕”问题有一个正确理解、正确认识,这样才有利于大家共同行动。

  在何可看来,进行复耕复垦是十分有必要的,且是一个长远性的、战略性的工作,要去推进。但是,可能少部分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就不顾一些花卉、果树情况,把作物毁了,把鱼塘给填了。这其实是一种“一刀切”的做法。凡是“一刀切”都等同于“懒政”,没有因地制宜,没有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去推进这项工作。

  没有“退林还耕”,而是“整改复耕”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方对辖区内违规占用耕地种树造林的现象进行纠偏,要求整改复耕、恢复种粮。一些网络自媒体在报道这一现象时,生造了一个叫做“退林还耕”的概念,并且和此前国家出台的“退耕还林”政策相提并论。

  何可表示,“退耕还林”的全称是“退耕还林还草”,就是将一些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耕地,或者说容易引起土地沙化的耕地,有步骤、有序地把它停止耕种,再种上植被。退耕还林还草的工程具有很强的生态效益。因为“退耕还林”这个政策太深入人心了,所以面对这种现象的时候,网友们情不自禁地就会编一个跟它不一样的叫做“退林还耕”。其实,“退林还耕”根本就不是一个全国统一的政策,也不是一个统一的制度,甚至可以说它不是一个统一的行为。

  郧文聚也表示,国家的政策中从来没有出现过“退林还耕”这个概念。过去十年间,由于搞国土绿化、农业结构调整,我国耕地变为林地、园地、景观工程,还有去种花、种草这样的情况,面积很大。从耕地变成了林地,是1.12亿亩;从耕地变成了园地,是0.63亿亩,合计是1.75亿亩。这种变化是不符和国家政策的,需要对这样的“林”“园”进行恢复。这是一种“退耕还林”,还是一种“整改复耕”?答案当然是“整改复耕”了。

  网友所传的“种树改种粮”的所谓“退林还耕”,实际上就是对违规占用耕地种树造林的土地恢复种粮,即“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所以说是整改,而不是去退,“整改复耕”是比“退林还耕”更准确更科学的概念。将目前各地开展的耕地恢复措施笼统地称为“退林还耕”,并与“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强行挂钩、混为一谈,是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具有一定导向性的污名化误解误读,容易让老百姓认为政策朝令夕改、急转弯,必须予以澄清。

  如何判定哪些土地需要“整改复耕”?

  在“整改复耕”的过程中,复垦复耕的土地需要按照国家政策来实行。那么,复垦复耕的土地性质该如何判定?又该如何界定土地是否需要进行“整改复耕”呢?

  郧文聚介绍,我国耕地调查中有一本账,不仅每十年要做一次系统调查,而且每年都有变更调查。这个空间、这个土地是什么用地性质是清楚的,在哪一年进行变动也是清楚的。但是它符不符合规划或者计划,需要进行认定。如果这个过程中间出了问题,就需要按规划或计划把它调整过来。

  对于需要进行复垦复耕土地的性质认定,主要是以2009年为基数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二调)认定的耕地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里的一张图。这张图里哪些是耕地,哪些不是耕地,就按照这个来认定。这中间如果耕地是按照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转出去的,没问题;但不是按照这个政策、规划走的,必须得还回来。大家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判断这块土地是否需要复垦复耕。

  ①超标准地把耕地变成了林地。超标准就是说,这个地方本来批准了一块地可以搞绿色通道,比如说建8米宽,但是最后整了50米、80米甚至100米宽,这就出问题了。

  ②超政策范围,农业结构调整的问题。比如一块土地本来是做耕地使用的,但是农民觉得种经济作物收益更高。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呢?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的话,如果农民这一季种粮了,下一季种菜了,或者种了其他作物,这种情况是允许的,还可以作为耕地来认定,因为一年种一季粮就可以继续认定它为耕地。如果这个耕地是整年甚至连续几年没有种粮的话,就存在问题了。还有一种就属于破坏性质的,特别是在永久基本农田里边挖塘养鱼、种草、种树、搞苗木等,把这个土都给带走了,这些就超出了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要求。

  那么,什么样的土地禁止作为耕地或者不适合复垦呢?

  何可介绍,坡度太陡很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所以一般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区不允许开垦耕地,这实际上是破坏生态,不利于水土保持。再比如说,一些地区灌溉方式是以抽取地下水为主,这种情况也不能够去造水田,因为水资源比较稀缺,如果再在这种地方开垦农田可能会让这个稀缺的资源变得更加稀缺,不利于水资源的保护。

  对于已经不太适合做耕地的土地,但土地性质依旧是耕地的,郧文聚表示,在国土三调中对这样的耕地做了签注,在规划的时候把它锁定。我国将来会采取措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把真正优质的耕地还回来。如果费了很大劲恢复了耕地,结果带来的是风险,或者带来的是对农民利益的一种损害,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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