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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屯里村二队征地补偿款未发 村民要求财务公开

2010年05月10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南宁屯里村二队征地补偿款未发 村民要求财务公开

图为屯里村二队的部分账目记录。

  从2008年9月30日至今,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屯里村二队的收入共计1819万元,如今账上只有1280万元,支出共计539万元。其中的支出项目包括村民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的误工费、队长的通信费以及队里的卫生垃圾处理费等。针对上述费用支出情况,村民希望队里的财务支出更公开和更透明。

  征地补偿款还剩多少?

  2008年下半年,屯里村二队的土地被征,同年10月3日,近1400万元补偿款存入二队的集体账户。 

  二队一村民称,2008年初,他家的土地全部被征,靠土地为生的一家人,没有了经济来源。他说:“土地被征时,政府说我家一口人可得几十万元补偿。当时,我想我可以用这笔钱做生意,总比种田好,也脱离土地成为城市人,比较体面。”不过,这名村民没有想到的是,他至今未分到一分补偿款。

  据了解,一直以来,补偿款存在队里的账户上,由队长刘某某一手掌控。在这次征地中,屯里村的多个队都有份,但其他队的补偿款多已分发,只有二队村民没有拿到钱。

  村民刘某说:“我翻建新房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找刘某某要补偿款,他说补偿款不能分,让我自己想办法。当我再次找到他时,他却说‘你别闹事,否则一分钱也不给你’。”采访中,不少村民均称不知道征地补偿款还剩多少。

  反映情况可获误工费?

  5月1日上午,记者从屯里村村民手中拿到二队今年第一季度现金和存款的流水账。

  账目显示,1月6日,发放2009年2月12日因虾子岭土地问题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产生的一项费用为600元;发放2009年3月5日虾子岭土地问题现场会误工费为900元;发放2009年12月21日补给群众的某项费用为1350元;发放2009年12月14日抽水站土地现场会误工费为1550元。经手人均为刘某某。

  从账目内容看,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刘某某是给发放误工费的。一名参与反映情况的70多岁村民说:“为了促使有关部门强拆队里的部分违章建筑,队长刘某某多次派人找我去反映情况。虽然我腿脚不好,但是听说一次有几十元到百元不等的误工费,每次都忍痛坚持去。”另一名村民透露:“由于反映情况有误工费,只有和刘某某关系好的村民才可以去,其他人是没有机会的。”

  一名刘姓村民表示:“参加开会的人大多是队长亲友,其他人无权参与。所谓的现场会误工费,事实上都发给队长或亲友了,且数目庞大,参加人数肯定掺水。我也参加过一次所谓的现场会,但并未拿到误工费。”

  2010年第一季度,屯里村二队支出的现场会误工费和反映情况误工费共有9笔,经手人均为刘某某,合计8750元。

  账目显示,2009年,队长刘某某的工资为6530元,通信费为3400元。针对这些费用,安吉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称“很合理”。

  资金未分缘于乱搭建?

  征地补偿款为何至今未分?对此,刘某某称,队里的土地被征后,剩余土地只有40亩左右,有的被村民出租,有的被村民非法搭建占用。为了体现公平,如果村民要均分补偿款,那么出租的土地都要收回,由队里统一管理和使用;乱搭建的楼房要拆除,腾出土地交回队里,否则补偿款坚决不能分发。他还说,土地是村民生存之本,作为队长,他要为村民负责——收回所有剩余土地,进行集体开发利用,为村民谋福利。

  队里一个村民透露,刘某某的妹妹早已出嫁,两年前占用二队的公有土地建起一栋5层楼房;刘某某的哥哥则占用公有土地建起一栋二层小楼。这名村民说:“队长的家人带头搞违章建筑,村民看了不服气。”据了解,违章建房的还包括村里的一些干部。

  对于自己的哥哥和妹妹非法建房的事,刘某某表示,如果队里的违章建筑全部拆了,他哥哥和妹妹的违章建筑同样也要拆除。

  记者了解到,刘某某为了拆除其他村民的违章建筑,曾几次鼓动村民到安吉街道办或西乡塘区政府反映情况,这便出现了反映情况可拿误工费的事情。关于队里的日常支出,刘某某说:“这些都是正常开销,不存在问题。”

  一名10年前将家里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村民说:“我与租户签了15年的租赁合同,合同上还加盖了村里的公章,队长偏偏让我收回土地,如此我将赔偿给租户大笔的违约金。我想把租金交给队里,由队里统一分配,合同到期之后再收回土地,刘某某坚决反对。”

  财务支出如何更透明?

  5月2日,安吉街道办几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征地时,有些村民的土地全部被征,有的则没有被征或者被征了一部分,补偿款如果均分,被征了地的村民会不满。为了体现公平,刘某某提出收回队里所有土地之后再均分补偿款比较合理,街道办和村里都支持这样做,因土地迟迟没有回收,补偿款就迟迟未分。

  街道办主任陈培广说,二队一半以上的家庭都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为违章建筑,全部拆除不太现实;已经出租的土地还没有到期,如果单方面违约将赔偿大量违约金,因此收回所有土地再分补偿款这条路似乎行不通。陈培广认为,村民早年出租的土地,如果租金交到队里统一分配,然后根据人均现有的土地进行分配,分配中扣除一个家庭违规建房占有的土地面积,应该可以在短时间内公平地分配征地款。关于款项的分配时间,目前还无法确定。

  5月6日下午,安吉街道办潘副主任给记者提供一份《屯里村二队存款收入开支情况》的清单显示,二队2008年9月30日至今,连同征地款、征地款入息和地租等,存款共计1819万元。从2008年至今年3月底,支出项目包括村民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的误工费、队长的通信费、不知去向的现金,以及队里的卫生垃圾处理费等,共计539万元,账上应该剩余1281万元。

  一刘姓村民质疑称,潘副主任提供的表格中,并未提及刘某某的通信费和支付村民反映情况的误工费,显然这个表格并非准确无误。至今年3月31日,二队账户中存款额实际为1280万元,比潘副主任所说的1281万元少了1万元;队里先后领取5次现金,合计4.5万元,表中也未说明去向,目前没有人知道这些钱的流向,大家希望队里的财务支出更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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