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记忆】农户因年龄增长,疲于管理农田,闲置田该怎么办?将土地承包给经营大户的农民,遇上保障不足的问题时,该如何化解?2006年,一场关于土地流转的创新探索在当时的黄姑镇渡船桥村悄然发生。
2006年12月15日,渡船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合作社将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采取出租的方式,把集中起来的一部分土地流转给外来企业和经营大户种植蔬菜,另一部分由合作社直接经营。同时,合作社建立财务和会计制度,实现社员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当年,合作社入社社员323户,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社员322户,入股土地272亩,市供销社以资金入股。“第一年全村共有300多亩土地流转,流转价格为每亩350元。前三年实行保底分红,按照每股200元,再加上年经营净收益的80%进行分红。”时任黄姑镇渡船桥村党总支书记张国林回忆道。
土地串点成片,统一由合作社负责,让农民安心做起了“甩手掌柜”,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劳动力、丰富了农民生活,还增加了农民收入。上世纪90年代的渡船桥村还是贫困村,2006年已成为当时黄姑镇第一个全面小康示范村。
这一前所未有的创新做法一时轰动了全省乃至全国。而改变的源头,还要从张国林的一个大胆想法开始。
“‘过去土地由农民自行流转给大包户,实行‘先用后付’。有些大包户种植效益不好会‘赖账’,损害农民收益;而效益好时,所有收益又全归大包户,农民分不到一分钱。’”张国林说,“面对这种‘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亟待寻求破解之道。”
为了能让农民有保障、土地流转有规范,张国林和村民代表曾多次前往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浙江省奉化市的滕头村,学习他们关于土地“集体、集中”之法。结合多年的农村工作经验,张国林提出:“我们要组建一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集中起来,由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承包期内土地的生产租赁以及农产品产、前、中后服务,企业和经营大户来租赁要交押金,超过一定产值要分红。”张国林说。
此想法一经提出,就迅速得到了市供销社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但要怎么推动又成了新问题。因为没有先例可循,多少钱一亩地、一亩地占多少股份、营业执照怎么办,都要从头摸索。于是,渡船桥村的村干部们一次次与市供销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人员探讨交流,到农民家中宣传推广;工商局分管领导专程到苏州市考察全国第一个股份合作社的注册情况……最终定下土地承包权每亩折算人民币5000元、每亩计0.5股这一令农民满意的价格,渡船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也成为了全省第一家经工商登记承认的农民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的合作社。
这条土地流转的新路子,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化经营,更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创新,农民也从“面朝黄土背朝天”变成了“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的新型农民。
一石激起千层浪,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带动周边地区纷纷效仿。2009年,新埭镇姚浜村更是成为浙江省首个实现100%土地流转的村。
“2009年5月,为动员村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村里,在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我们几名村干部每天晚上都去农民家里宣传,告诉村民土地流转的政策和好处,很多村民听完马上就签了协议。”时任新埭镇姚浜村村委会主任张保法回忆起那段时光感慨万分。协议签好后,还要测量全村土地面积,画好地图,那段时间张保法和他的同事从早到晚一直在田间工作。
姚浜村进一步深化了土地流转模式。“排摸完全村土地情况后,我们按照土地质量,划分了7个标段,通过招投标,把土地承包给大包户。光是签合同,就签了4份,不管是农民还是大包户都有保障。”张保法说。直至今日,这些合同效力仍然存在,土地流转也成为整合乡村资源、提升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一项举措。
【延伸阅读】从“耕者有其田”到“耕者擅其田”,土地流转模式打破了传统“一租了之”的局限,农民除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外,部分还享有“二次分配金+老年人补助金”等多重收入,真正实现农民收入与土地效益同步增长。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土地委托流转率83%,农户二次分配金额达501万元。
家住新仓镇芦湾村的村民王甫龙在上个月拿到了600元二次分红款,今年他把6亩多土地流转给村里,得到了每亩675元流转费,这次又收到了二次分红,共拿到5000多元。王甫龙直言“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还有些村民将土地流转后,通过在承包土地的企业里兼职,增加收入。
农民从“面朝黄土”转向“多元增收”,增效的背后,是产业升级、机制创新等因素的助力。“我们支持农户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通过综合评定竞标主体、‘亩均论英雄’等机制,建立村集体、承包方、经营方三方利益平衡机制,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推动土地流转,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