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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丈夫拒绝离婚获法院支持

2010年04月22日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杰 通讯员 杨帆)年轻女子张某和智障青年小刘相识10天后就登记结婚,其间收取了刘家5万元彩礼。结婚半年后,张某起诉要求离婚,然而小刘痴情于妻子不肯离婚。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驳回了张某的离婚诉求。

  张某现年21岁,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去年5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昌平当地的小刘,小刘当时25岁,是二级智力残疾人。双方仅认识10多天,就开始谈婚论嫁。张家和刘家签了一份订婚协议,张家要求订婚礼金5万元,此后两位新人搬到一起居住,白头到老。

  去年5月25日,张某和小刘登记结婚,开始共同生活。然而婚后不久,双方开始发生矛智障丈夫拒绝离婚获法院支持盾,张某一气之下从刘家搬走。今年3月,她以婚前了解不足、婚后感情不合为由,向昌平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庭审中,小刘出庭说,他不想离婚。因为他对张某有感情,而且家里为了婚事,给付张家5万元彩礼,自己娶个媳妇很不容易。

  法庭审理后认为,张某和小刘是自主结婚,有一定感情基础。因他们结婚时间尚短,常为家庭琐事争执,但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因此驳回了张某的离婚诉求。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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