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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新禾——丰都法院高效化解50户土地流转纠纷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近日,丰都法院严格按照《全面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新农人”“共富农场”发展十四条措施》,成功在诉前化解涉及50户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以实际行动护农惠农。

  2014年3月,丰都县保合镇某村农户田某、李某等50户与重庆某农业开展有限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田某、李某等农户将土地流转给重庆某农业开展有限公司,转让期限为14年,自2014年3月至2028年3月,转让价格为650元/亩。合同签订后,重庆某农业开展有限公司对土地发展致富项目,并按时支付了2014年至2017年的土地流转费用。之后重庆某农业开展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自2018年起未再向农户支付土地流转费用,为此,田某、李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余欠的土地流转费用。

  在收到田某、李某起诉的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起案件涉及人数多,且涉及到众多农户和农业发展企业双方利益,为了简便、高效化解案件,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遂将案件委派至丰都法院“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立足《全面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新农人”“共富农场”发展十四条措施》的要求,组织田某、李某等人及其代理人和重庆某农业开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到老马工作室,“面对面”交流沟通,“心贴心”化纠解纷,切实关照双方的合理诉求,一方面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要求农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流转费,另一方面说明农业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引导农户认识并放弃自身不合理的诉求。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说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解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在农户放弃部分土地流转费用后,由重庆某农业开展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田某、李某等50户剩余的土地流转费。

  之后,双方共同向丰都法院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经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此次案件的化解,系丰都法院践行“十四条措施”的实践成果,丰都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严格落实“十四条措施”提出的“精准对接为‘新农人’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目标任务”,依法高效调解涉“新农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切实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三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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