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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保护农村开发用地所有者的权益

2010年03月04日 来源:经济观察报

  最近几年,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引发的城乡土地矛盾问题日益突出,土地征收也成为推动城乡结合部高房价增长的动力,所以今年与此相关的内容也成为两会人大和政协代表关注的焦点。

  中国的宪法明确规定,全国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一种是集体所有制,两者都是公有土地。

  但在中国城市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因为城市发展,需要不断圈地,出现了不断扩大范围的城乡结合部,现行做法是政府做了城市土地扩大规划后,使用政府征收的办法,变农地为全民所有,变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

  具体采用的方式是:用补偿性低价收购,之后用招、拍、挂的高价售出,这种做法不仅引发城乡土地产权的矛盾,也滋生了大量腐败,又使得城乡接合处的房价飙升。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德平认为,必须确保农村开发用地所有者权益。具体的建议有:首先,村民组织对自己所有权的土地有完全的商业自主开发的权利。其次国务院根据以上精神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开发法规;再次,各级政府在统筹城乡用地上,加大对所属乡镇规划的力度。最后,积极探索农村小产权房的合法合理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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