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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地整理中的问题浅析

2009年11月20日 来源:资源网

    目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推进新农村发展,促进农村地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现“双保”目标,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项目区群众的热烈欢迎。但这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能引起重视并能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社会系统工程特点没有很好地体现。以《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条例》为例,该条例明确提出,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区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共同参与。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配合不力,在项目规划论证征求意见阶段,少数相关职能部门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资金等方面的无理要求,项目区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支持配合不力,理所当然地认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国土资源局的一项部门工作,支持配合不力,有的甚至为部门或个人利益人为设障。

    二是项目规划设计不尽合理。有的规划设计单位对项目现场踏勘不到位,项目设计没有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没有充分结合当地生产生活习惯,项目规划设计不尽合理,项目区群众意见较多。

    三是新增费项目投资规模偏小。目前,新增费项目虽然数量较多,但项目规模偏小,投资额偏低,主要目的是解决路桥等基础设施问题,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目的相去甚远,不利于发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应有作用。

    四是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后,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交工程交付当地村民委员会,并签署了工程后期管护合同。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项目没有设置后期管护费用目录,村级组织无力组织资金对工程进行管护,加之当地群众对管护工程的自觉性不高,工程后期管护流于形式,沟渠堵塞、设施损毁等情况时有发生。(作者 潘有诰 张璀 )

    因此,为有效发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作用,并能长久的造福当地群众,使这项惠农事业做大做强,我们应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等相关土地开发整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配合不力甚至人为设障的部门和单位,报请地方党委政府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项目规划设计承担单位要尽可能征求多数群众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合理、实用。要建立规划设计单位等级评价制度,对于因规划设计不合理导致变更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限制或取消其参与项目规划设计资格。

    三是整合资金优势,尽量扩大项目规模,因地制宜解决确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促进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上水平,实现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支撑的目的。

    四是在项目支出明细中列支工程后期管护费用,切实解决当地村组在维护项目工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的问题,确保项目工程能长久造福当地的群众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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