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评估整理 > 土地整理

打造土地整治阳光工程

2015年04月03日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打造土地整治阳光工程

  日前,兴化国土资源局以打造“国土整治阳光工程”为目标,“四着并举”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努力实现整治工程立项、实施、验收、审计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责任的主体,负责编制《权属调整方案》、协调施工矛盾、保管项目材料、监督项目进度等,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组织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重申资金拨付手续。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提出申请,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具体审查意见,报乡镇审核把关,国土、财政部门联合对工程量核查后,财政部门凭税务发票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账户。

  规范项目验收程序。项目竣工后,乡镇自验合格后申请初验,市级部门根据第三方核查情况进行初验,合格后再按程序申请上级验收。

  强化工程监督管理。国土、财政部门全程跟踪管理,督查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对因乡镇政府擅自改变项目规划设计、套用项目工程或资金等原因造成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乡镇政府承担相关责任。

  据悉,自2001年兴化市首个缸顾土地整理项目以来,共争取省级以上各类土地整治项目21个,新建小电站148座,新建、改建排涝站23座,新建机耕桥307座,新建、改建防洪闸107座,修建田间道125.5公里。 钮扣华 徐思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