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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标成海” 村民未获补偿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华商晨报

  村民起诉称凌海一村部分土地被占用修机场

  锦州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党兆昱)原本是陆地的位置在规划“地图”中被标注成海洋,这导致之后在该地域修建飞机场时,村民没有拿到任何补偿款。

  面对当地政府这种“指陆为海”的做法,锦州凌海市哈达铺村村民前往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起诉,要求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开《辽宁省海岸线修测成果》。

  上万亩地修机场

  村民称没拿到占地补偿

  12月9日,凌海市建业乡哈达铺村村民方华民(化名)跟其他21名村民一起来到沈阳,因为这一天是方华民去法院旁听庭审的日子。

  方华民介绍了这起官司的起因,2013年4月,村东头突然多出一条公路,起名为机场路。这段路之前被承包给了外地人,就在跟这些外地人聊天时,大家才知道修这条路政府是给补贴的。

  知道这个消息后,几个村民代表来到乡里。

  因为村里有一块地开始修机场了,而修机场大概有上万亩地,但是村民没有拿到任何补偿。原因是建业乡乡政府拿出的“地图”中哈达铺渔业专业队自然村及其土地划为海域,在询问后,政府表示这个依据是《辽宁省海岸线修测成果》。

  于是,方华民和另外21个村民一起来到沈阳打官司,他表示这次代表的是村里的470人。

  “这块地是集体土地,是我们村的。抗战的时候附近修了一个大坝,旁边的都是陆地。这祖祖辈辈住下来,怎么就变成海了呢?”方华民说。

  村里区域是否都是陆地

  为庭审焦点问题

  法庭上,村民范彩平表示该村村民要求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开《辽宁省海岸线修测成果》,因为涉及到村民赔偿。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答辩人表示,《辽宁省海岸线修测成果》中的测绘数据是涉密数据,答辩人无权公开;另外,答辩人并非该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并无权自行公开该信息或相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中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第6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因此,《辽宁省海岸线修测成果》属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而原告的诉讼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法庭上范彩平提供的资料中有《凌海市地图》,在地图中可以看到,哈达铺村哈达铺渔业专业队自然村及海岸线都属于陆地,并非海洋。

  但对于该地图,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代表表示质疑,认为实际测绘与公开发表的地图不能一概而论,并不能证明该地域的实际情况。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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