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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土地确权执行难 农村尚有“山杠爷”

2013年07月15日 来源:李威

  编者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2013年2月19日,本报接到群众举报称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向阳堡乡中钟牌村支书李小平(又名李文帅),利用手中权利擅自划拔土地,授意村主任石建忠不惜以身试法将2006年申办的村委会公章(有平鲁区公安局开具的证明)盖到为村民杨旺补办的1999年二轮承包合同上,并且放言“地是我给杨旺的,谁给我钱我给谁,你给我十万我马上把地给你要回来。”这种“山杠爷”式的做法使村民忍无可忍。

  2月25日上午10时许,腊月的晋北大地朔风浩荡,寒气逼人,锥心刻骨。记者一行驱车45公里赶赴朔州市平鲁区向阳堡乡中钟牌村展开调查。在村民的指引下,我们来到了位于平鲁区东北方位的中钟牌村,整齐划一的村貌,平坦的乡村硬化道路让人耳目一新。这样的村庄会有一个不具公心的家长?记者不由置疑。

  刚一进村,随行村民跟同村一位叫张丕州的老大爷打招呼,五十多岁的张大爷一听是记者来了,忙不迭地向记者反映自己所住的两间危房早已破烂的不能居住,正赶上去年国家施行危房改造政策,就报到了村委会。但到目前为止仍不见有人来给修缮,更不见《山西晚报》公示的危房户18000元/户的补助款发放到手中。据张大爷讲,全村近百余危房户。那么这二三百万的巨额补助款流向了哪里?这让记者心情刹时沉重起来。

  经过一段颠簸的环田路,村民刘贵花将我们带到大东坪自己耕种26年的地畔,但现在却不属于她了。因为七年前丈夫秦贵生的去世,这块近七亩的口粮地被村民杨旺通过私下交易由支书李小平出具了一份伪合同经司法程序据为已有。同时向记者讲述了这位“山杠爷”上任以来的种种”事迹”:(1)、将黑咀山百余亩地转卖给平翻城村;(2)、将占地百余亩的砖厂转给了自己的三爹李如;(3)、默许通用搅拌站占用钟牌中学的地从中得好处;(4)、村里打的几眼井没有一眼井有水而要从村主任石建忠的四爹在村外打的机井里抽水而后向村民收取水费;(5)、李小平三爹的女婿王志国将以前村办县管的建材厂据为己有,而李小平的三爹又紧挨建材厂盖起了40多间临街门面房,大爹也在其附近盖起了临街门面房前后18间;(6)、村里打井探煤时,邻村给占地户的补偿是5000元/户,而该村只有2000——3000元/户;(7)、村里要建工业园区,和村里签定的补偿合同是52000元/亩,而给付给村民却成了45900元/亩(邻村是46000元/亩)。

  后据记者了解,该村支书具有两个身份证,分别叫李小平和李文帅。意欲何为?有待考证。

  中央政府在十八大后提出反腐重点不光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在此,记者不禁要问:这些潜伏在基层的苍蝇到底还能存在多久?是谁在为其撑腰壮胆,充当保护伞?土地确权何日才能实现?

  村务不公开,让私欲膨胀的人有机可乘。一个人的村庄,不讲民主的管理,简单粗暴的管制不应该成为新时代农村现状的缩影。真正尊重民意,关注民生,有知识懂法律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后继乏人导致《土地确权法》在执行过程中举步维艰。农村“山杠爷”应当退出历史的舞台。

  为了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土地确权法》的顺利实施,上述情况希望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了解,相关部门也要进行自查自纠,做到见微知著,闻过则改。本报在披露事实真相的同时将对事态发展给予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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