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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前私买耕地 属非法无赔偿

2013年06月22日 来源:南都网

  两辆挖掘机在铲除青苗,涉事土地四周拉起了警戒线。南都记者陈海燕摄

  南都讯记者陈海燕昨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在大亚湾西区新畲村新金村小组一块5亩多土地上,两辆挖机开始铲除地上的青苗。“一名香港人1991年与村小组私下买了这块地,是非法的,我们现在要建大亚湾第三小学,他总是阻挠我们。今天不得不强制进场施工。”大亚湾区代建局有关负责人称。不过,昨日当事香港人余先生未出现。大亚湾国土局称,余要求置换同等面积土地遭拒后,一直阻挠施工队进场。

  挖掘机进场青苗被铲除

  昨日上午9点左右,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地位于新畲村一条狭窄的村道旁,数十辆小车停在路边。在一块长满青草、果树的土地上,两辆挖掘机正在作业,地上的青苗被夷为平地。土地四周拉起了警戒线,大亚湾城管执法局、国土局等工作人员站成一排围在四周。现场没有人上前阻止施工,也没有发生冲突。

  大亚湾国土局和新畲村新金村小组出示的资料显示,1991年,香港人余先生等人与新金村小组签订了一份土地买卖合同,以30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村里5亩土地。大亚湾国土局有关负责人称,当时西区街道办、大亚湾国土局根本不知余先生与新金村有一份土地买卖协议。南都记者从大亚湾国土局出示的红线图显示,当时该地块属于耕地。

  1992年,大亚湾区大面积征地,新金村的大部分土地被征收,包括余先生购买的5亩土地。“土地被征收之后,那块地就属于国有土地。”大亚湾国土局有关负责人称。由于土地一直没有使用,余先生等人在土地上种上了青苗,但没有建房子。

  要求置换同等面积土地被否

  去年开始,大亚湾区政府推出该区的民生工程,将新金村的部分土地规划建小学和中学,其中余先生等人购买的5亩土地将建设大亚湾第三小学。根据计划,今年年初就要动工建设,但一直遭到余先生等人阻挠。“根据相关的补偿标准,余先生等人只能获得每亩300元的青苗补偿款,但他不接受。”大亚湾国土局有关负责人称。

  昨日上午,余先生等人并未出现。不过,南都记者从余先生等人在与大亚湾国土局、西区街道办协商的笔录中看到,余先生等人坚称土地买卖合法,如果政府要占用土地,必须置换同等面积的土地。对此,大亚湾国土局有关负责人称,当时余先生等人与新金村小组私下买卖土地,合同无效。“耕地怎么能私下买卖呢?国土法明确规定,私下买卖土地双方都涉嫌违法,利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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