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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流镇原副镇长侵占耕地盖房(图)

2013年03月27日 来源:海南特区报

  记者陈标志文/图

  本报讯随着高效农业和大批外来土地承包户的涌入,近年来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的土地可说是寸土寸金。然而,该镇原副镇长、赤龙村原村支部书记陈某某,居然侵占耕地盖房子。在遭到村民举报后,黄流镇政府叫停陈某某的盖房行为,并等待进一步的处理。

  据黄流镇赤龙村村民陈先生反映,早在30多年前,当时的生产队村民在村庄附近开荒种植,将一片20多亩的荒地开垦成土地肥沃、水源充足的耕地。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块地一直被时任村支书的陈某某占着,并种上了槟榔。”陈先生称,随着村里的耕地越来越少,村民欲将这块地要回村里,“这块地是我们四队的集体地,陈某某是三队的。”

  “我们赤龙村四队的村民一直在与他交涉,决定要回这20多亩耕地给村民。”陈先生称,“没想到,正在交涉的过程中,陈某某居然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耕地上打地基盖房子。”赤龙村委会陈积举及村民代表陈先生等人带记者到陈某某盖房处实地察看。记者见到,在一片槟榔园里,陈某某已打好了偌大的一片地基,并准备盖房。

  从陈某某打地基开始,村民将情况向乐东县及黄流镇两级政府相关负责人反映。随后,陈某某在耕地上盖房的行为被叫停。

  黄流镇党办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村民的情况反映后,他们立即进行了调查,并勒令陈某某立即停工。“那块地是耕地,任何人未经报建许可,是不能在上面盖房子的。”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当地的耕地越来越少,在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在耕地上盖房子。

  据该负责人介绍,陈某某说他手头有土地承包合同,还有4年到期。但据村民介绍,陈某某从来没有向村集体交过租金,利用其在村里和镇里当过干部的便利,长期免费使用这20多亩地。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黄流镇党委书记已经作出批示,要求处理此事,“陈某某说愿拿67万多元给村民,他继续使用该地,但是村民不同意。我们继续做协调工作,但在上面盖房子是绝对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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