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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棉麻公司违法出卖土地职工挣扎在生死线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网易河南

  伪造土地使用权出让决议书

  2012年12月29日,热线电话响起,“您是记者吗?我们维权多年了,还是被欺骗,被欺压,我们没有活路了……”;30日,我们接到一份签有48名职代会代表指纹签名的平顶山市棉麻公司《第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材料,该决议被当事职代会代表指认造假,它涉及平顶山市棉麻公司38仓库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的出让。其中48名职代会代表中已有12人指认平顶山市棉麻公司经理徐国强造假,称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会议,也未参加所谓的《第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为什么决议书上会有自己的签名和指纹?

  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0日,记者驱车到平顶山市分别见到棉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上有签名按指纹的当事职代会代表,并通过身份证一一验证(录音资料)。他们看过“平顶山市棉麻公司第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资料后,当即表示“不可能啊!我根本不知道开会这回事,也并未签名按指纹”;“我是共产党员,不说瞎话,这都是伪造的,我根本就没有参加过”,一位老职工党员说;更诙谐的还有代表嘲笑徐国强“不小心”竟把他的姓名给签错。在场的职代会代表对“决议”的产生百思不得其解,对徐国强等人的这种行为极度愤慨。

  据了解,平顶山市棉麻公司是平顶山市供销社二级机构,由仓库和加工厂两个实体业务单位组成,位于平顶山市新华路南端,城乡路东侧,占地近五十亩。该公司拥有标准仓库和生产车间8000㎡,场地十余亩,现有在岗职工40余人,正常居住职工家庭60多户,共计近200人,由徐国强担任平顶山市棉麻公司负责人。

  1996年11月12日,棉麻公司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政(1994)90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深化住房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平房改办【(1995)059号】(关于对《平顶山市棉麻公司住房制度改造实施办法》)的批复,向公司职工下发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并向公司60多户正常居住职工家庭以每平方米四十元收取“住房保证金”(见图1)。据职代会代表反映,当时负责收缴“保证金”的是经理助理徐宝刚,他亲口对所有住户说:“以后房屋如果拆迁,一律按坐地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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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向职工下发“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有关通知”

  2009年4月16日,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向职工公布的《平顶山市棉麻公司仓库家属院拆迁住户安置方案》,否定了先前1996年11月12日收缴住户“保证金”时的承诺,这一做法遭到棉麻公司仓库家属院全体住户反对。于是,他们向平顶山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诉求,在反映情况过程中,接待人员说,“他们公司还有一份已形成的‘平顶山市棉麻公司第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其内容是同意将公司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实施出让。”棉麻公司仓库家属院全体住户听后,便迁怒本公司职代会代表,这让代表们感到很憋屈。经过查找,他们在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归档资料中,找到了这份实施土地出让决议,上面标注“平顶山市棉麻公司第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见图2)。”其内容显示:“为了尽快摆脱公司困境,筹集资金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因融资需要,经公司研究提交关于仓库土地出让草案,公司工会于2007年6月22日上午召开第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代表51人,实到48人,对仓库土地出让案进行了酝酿讨论,到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体通过仓库土地出让,形成尽快实施土地出让决议。”这份土地出让决议下面便是到会48人职代会代表名单签名指纹。原本属该公司全体职工(共有人)的38亩仓库国有土地,竟在不知情中被“蒸发”。

  面对决议,让在场的平顶山市棉麻公司仓库家属院全体住户和职代会代表愕然。该决议中,当事职代会代表面对土地共有人的“愤怒”,为证明这份伪造土地出让决议是被代签名按指纹,该决议48名职代会代表中已有12人率先拟了一份表白自己未参加此会议的文件,严正声明:“关于市棉麻公司仓库土地出让决议,我从来没有签字同意。”落款日期2009年12月(严正声明见图3),随后,愤怒的职代会代表与住户共同找到了公司,讨要说法。不曾想,徐国强对此回复总是云里雾里绕来绕去,迷惑职工,并以各种诱惑搪塞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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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被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全体住户视为的假决议

  一纸伪造签名决议“套出”用地诸多手续

  据悉,徐国强等人凭2007年6月22日一纸伪造多名职代会代表签名按指纹的土地出让假决议,便踏上"造证"愿景之路。他们在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通过严格的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等审查勘验规定程序,“安然”“套出”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转让诸多手续(国有土地划拨《平顶山市供销社划拨给二级机构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工业用地出让《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协议出让给平顶山市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商业用地出让《土地所有权已转让平顶山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囊中物盖商品房》---棚户区改造《已没有产权的企业却重新申请办理棚户区改造》)。

  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平顶山市棉麻公司38亩仓库国有土地的确权,应属于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全体职工(共有人),如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出让手续,原则上应得到全体职工同意方可办理土地使用出让确权手续,但也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代为履行全体职工法定权利。但是问题的焦点是“徐国强”等未经其他共有人(平顶山市棉麻公司所有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全体通过)书面同意,而办理国有土地权属出让手续,便是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皇洪恩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如果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从调查采访中我们得知,平顶山市棉麻公司与平顶山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办理土地使用出让确权手续,是凭伪造职代会代表签名假决议基础上办理的土地使用出让确权手续,其违背法律强制性、诚实信用原则,并且损害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全体职工(共有人)第三人利益,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应视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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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当事12名代表草拟了一份表白自己未参加此会议的文件

  在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网站中,显示湛河分局在2012年2月被平顶山市政府授予平顶山市整治违法占地建设“先进单位”,在同年同月的2012年2月二次被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授予责任目标完成“先进单位”。这样的“先进单位”怎么就没审查勘验出伪造多名职代会代表签名指纹的土地出让假决议呢?

  平顶山市棉麻公司职工有这样不同的解读:“我们在网上也看到湛河分局荣誉牌匾和证书。但假决议,为何能一一通过他们用地科、地籍科、局业务会讨论等审查勘验规定程序?给办理土地使用出让确权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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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

  棉麻公司职工:努力追讨土地

  资料显示:2010年1月13日、2010年5月5日,平顶山市棉麻公司仓库家属院全体住户,分别向平顶山市政府和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请求(见图7),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内容显示:徐国强与开发商凭借他们伪造的一纸假决议,蒙骗了相关部门。恳请查明事实、主持公道、安抚民心、伸张正义。我们强烈要求:依法废除棉麻公司同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岳鹏签订的虚假合同开发协议(见图5中5幢建筑物)。然后通过公开透明、挂牌出让等法定程序,重新选择开发商依法合理开发。”

  他们在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提供书的面材料中说:“我们是市棉麻公司仓库家属院全体职工,依据《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棉麻公司与新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转让一事,属实违法违规行为,签订的开发合同也是违法的。棉麻公司在出让仓库及家属院这块土地上,伪造职代会代表签名,欺上瞒下,暗箱操作,廉价卖地(当时当地相比少卖约50%,现在与近邻相比少卖约70%)。问题非常严重,在群众当中造成极大的影响。为此我们恳求:1.恳求对承办人资料及综地情况详细审查了解;2.停止办理棉麻公司与新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转让手续。”平顶山市棉麻公司仓库家属院全体住户(见图6)。{N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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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平顶山市棉麻公司38亩国有土地上的5幢建筑物

  记者咨询了律师并查阅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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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请求材料

  土管局湛河分局:土地归属棉麻公司非开发商

  2013年1月18日下午,记者到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区分局了解情况。同湛河分局张、阎(女)这两位局长简单做了说明,咨询公司38亩国有土地权属手续,将职工反映的问题落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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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平顶山市棉麻公司仓库家属院全体住户,要求依法废除棉麻公司同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岳鹏签订的虚假合同开发协议,归还土地的签名。

  湛河分局分管政策法规宣传股、信访工作股、土地利用股和人事教育股的副局长张涛,便将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土地利用档案拿过来让我们查阅,在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土地利用档案中,确有一份与职工反映一样的“第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仓库土地出让决议”资料,经反复对比查验,确认提出严正声明的12人属决议中48名职代会代表中的当事人。但在张副局长所提供的平顶山市棉麻公司土地利用档案中,却找不到38亩国有土地权属转让凭证。

  记者:棉麻公司土地利用档案是否还有?

  张副局长称:棉麻公司土地利用档案都在这里。

  记者:棉麻公司这份上面写着土地出让决议,是否已对38亩国有土地权属发生变化?

  张副局长:现在整体的这一块土地性质还是棉麻公司的。因为,这个建筑利用上,当时给他办理的是这个档案,显示的目前还是属于棉麻公司的。也就是说,这个资料上显示的是改造楼盘地籍这一块的,实际归属权还是属于棉麻公司的。

  记者:对于棉麻公司“第四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仓库土地出让决议”,在办理仓库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时,所起什么作用?

  张副局长:他那个是为了办理土地手续,全公司职工一致通过才能办。也就是说,同意之后下一步才能办理这个土地出让手续了,这个决议是这个意思。从档案上看他这划拨已经成为出让了,按出让用途搞这个建设,按政府批的用途去搞建设。他前期出让不管你出让还是程序上棉麻公司出让,政府鉴定他程序上出让。这也是属于棉麻公司,出让给你,这个性质没有划拨就变成出让性质了,对准使用权还是棉麻公司,改变用途他也是要以棉麻公司的名义去改变。

  记者:湛河分局是否对该决议48名职代会代表签名指纹进行了审查勘验?

  张副局长:假如这个职代会上面要求说应到五十一实到四十八,这上面所有签的人名签五十个,你让土地国土局的人全部去核查问问他们这个是不是他们本人自己签的?你说这个也不是咱国土局的工作,提供这个东西,是要单位对咱们国土局负责的,让他们给我们提供的东西。

  对此,涉及平顶山市棉麻公司38亩仓库国有土地使用权属非法出让,核查真伪真的不是国土局的工作?本案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皇洪恩告诉记者,我国《刑法》中的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难看出,徐国强凭“伪造决议”,“套出”用地诸多手续,可以端详出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在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等审查勘验规定程序中,存在渎职行为。假如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严格履行核查职责,结果不会如此。

  事实真相:非法转让共有土地 谋取天文数字暴利

  2013年1月19日上午,在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显示:平顶山市蓝天花园三期云顶1#5#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410402201204160101建设单位:平顶山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规模(㎡):11426.85,合同价(万元):792.00,合同工期:2010.10.26-2012.06.06;在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显示:平顶山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1年9月2日,发布的蓝天花园—三期2#、3#、5#、6#楼工程中标公示,建筑面积及层数:本工程为蓝天花园—三期2#、3#、5#、6#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9293.39平方米,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2#楼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578.26平方米,3#楼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162.37平方米。二标段5#楼6层,建筑面积3527.9平方米,6#楼6层,建筑面积3024.86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本项目工期一标段410个日历天,二标段320个日历天;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土建、水、电安装工程进行施工招标。公示时间: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9月6日。

  同时,记者在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查询系统第8页查到,被湛河分局张、阎两位局长声称棉麻公司38亩国有土地权属没变的土地上,却赫然显示:平顶山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云顶2号楼’平房预售证第【2012】013号(见图9),预售总套68,预售总面积(平方米)7718.46㎡,发证日期2012-02-13;‘云顶3号楼’平房预售证第【2012】014号(见图8),预售总套数30,预售总面积(平方米)4006.52㎡,发证日期2012-02-13;在平顶山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查询系统第5页,记者查到平顶山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云顶5号楼’平房预售证第【2012】061号(见图10),预售总套数24,预售总面积(平方米)3152.67㎡ ,发证日期2012-05-09 ;‘云顶6号楼’平房预售证第【2012】062号(见图11),预售总套数24,预售总面积(平方米)2879.34㎡,发证日期2012-05-09。

  根据房地产五证办理法定程序: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换句话说,平顶山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有平顶山市棉麻公司38亩国有土地归属法律中的确权手续。否则,是无法办理蓝天花园《国有土地使用证》,更不会持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410402201204160101和上述《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N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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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河南平顶山:棉麻公司违法出卖土地职工挣扎在生死线

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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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河南平顶山:棉麻公司违法出卖土地职工挣扎在生死线

图11

  公司这样出让土地,职工的生活居住环境应该大为改善吧,可是事实上他们的居住环境却大大出乎人的意料,一家三代人蜗居在不足15平米的房间里,日常生活拮据到白开水加白馒头。我们就不明白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张、阎两位局长显而易见是在说谎?他们为什么要撒这弥天大谎?湛河分局究竟想掩盖什么?徐国强等人背后究竟隐藏有多少违法、违规内幕?本站将继续追踪报道。

  中国焦点新闻网记者王永健发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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