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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矿业拒不执行处罚和停产通知 哪来如此底气?

2012年08月27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就企业违法问题进行交涉。

  本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环保部门给天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成矿业)送达停产整治决定书后的第4个月,然而这家公司至今仍在违法生产。巴州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按法律程序依法对天成矿业进行处理,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下达处罚决定

  据巴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执法人员在对全州矿山采选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尉犁县境内的4家矿山采选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4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决定时,其中一家名为天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拒不执行。

  天成矿业成立于2004年,是尉犁县一家上规模铁矿石采选企业,主营65%铁矿精粉、矿山设备等,全年可实现产值800万~900万元。

  据巴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在检查中发现,这家企业虽已投产多年,却未按规定履行环保职责,企业尾矿库库坝没有进行防渗处理,尾矿废水渗坑排放;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没有依法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09年投产至今,未依法向巴州环保局、尉犁县环保局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未缴纳排污费等。

  发现这家企业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对这家企业进行了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

  ■面对处罚决定,企业拒不停产整改

  然而,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停产整治决定书已经下达了4个月,但这家企业却仍未停产整改。“每次给他们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整治决定书时,他们不仅不签收,态度还很强硬。”巴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执法这么多年,还没遇到这么‘牛’的企业”。

  对于环保部门介绍的上述情况,天成矿业负责人王先生说,企业之所以不接受环保部门的处罚,一方面是因为企业认为环保部门执法不公,“这一片好几家矿山企业,干嘛总盯着我们这些合法企业查。”王先生还认为,环保部门处罚的多项违法行为不符合事实,“我们的尾矿库库坝进行过防渗处理,废水没有渗坑排放,都实行回收循环使用的。这些情况当地县政府、安监和国土部门都可以出具证明。”企业是当地招商引资的企业,所以他们准备通过县政府协调解决此事。

  据了解,按照环保部门的法定程序,企业如果对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不认可,可以在7天内向上一级环境执法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和申辩理由。但实际情况是,环保部门在下达告知书后,这家公司并没有提出行政复议。{Npage}

  ■环境执法遇阻,巴州并非个案

  一时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对此,巴州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了这种情况,环保部门将按法律程序依法对天成矿业进行处理,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从全区整体情况来看,类似巴州环保部门的遭遇并不少见,是一个在很多地方都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

  针对地方环保部门执法难的现状,新疆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环保部门无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开出的罚单或处罚通知书常常被无视。为此,今年新疆环保部门将引入司法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恶意排污和顶风作案的企业,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企业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新疆环保部门还将建立企业环保红黑榜,为遵纪守法的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对无视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执法难,究竟难在哪里?

  巴州的遭遇并非只是个案,而是当今环境执法难的一个缩影。正如新疆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的那样,这样的遭遇并不少见,是一个在很多地方都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

  对于这种现象,长期从事生态保护研究的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樊自立认为,导致环境监管执法难问题普遍存在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例如,一些地方政绩考核仍是以GDP为硬指标、环保为软指标进行考量,造成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一味重视经济发展,把环境保护放在次要位置;以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为由,为一些污染企业“挂牌保护”或发放“绿色通行证”,不准环保部门执法检查或规定要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去现场执法检查,致使一些基层环保部门产生执法顾虑,不敢大胆执法甚至无法执法;为了阻止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有的地方政府对环保部门查证属实的企业违法行为,采取请地方领导出面“协调”给予特殊照顾等办法,阻止执法人员进行执法。

  “污染企业违法成本低也是环境执法难的一大因素。”樊自立说,由于环保行政处罚额度低,一些污染企业已经把违法排污、偷排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捷径。

  樊自立认为,环境法律、法规强制手段少,执法不顺畅,是地方环保部门执法难的另一重要因素。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虽然较多,但赋予环保部门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却很少。如此一来,环保部门对肆意污染、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便无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于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环保部门也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申请法院执行周期较长,最终容易导致违法案件的执行不了了之。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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