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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社区涉嫌贱卖集体土地 5354平仅卖80万

2012年07月05日 来源:人民网

黎光旧村村口村民所挂横幅(李护彬摄)

黎光旧村村口村民所挂横幅(李护彬摄)

  人民网深圳7月4日电80万在深圳能做什么?在这个商品房均价近两万的城市里,甚至不够买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户房。也许你不相信,同样是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80万却可以买到5000多平方米的土地。

  今年2月,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村民们突然被告知:社区的鱼塘等4块集体土地要被黎光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面简称黎光银公司)征收,毫不知情的村民们拒绝了其收地要求。

  初次收地受挫后,黎光银公司出示了土地转让合同,要求按合同行事,落款时间为2008年3月6日。村民这才知道,该社区鱼塘等4块土地已经被“卖掉”了,5354平方米的土地转让价为803100元,每平方米150元。

  土地被私卖村民要求取消合同

  黎光社区位于深圳市北部,与东莞塘厦镇大坪村交界,是深圳最外围偏远社区,也是经济比较落后的的社区之一。

  2007年深圳市的旧村改造计划中,黎光社区榜上有名。在2010年深圳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计划中,黎光旧村旧改项目改造面积为42266平方米,加上规划道路用地10819平方米,共计53085平方米。

  此次引发争议的5354平方米土地,就在这期改造项目计划之中,包括鱼塘在内的这4块土地是旧改项目内仅有的集体土地。

  村民说,第一次获悉“卖地”消息后,他们便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长刘桂荣质问,刘矢口否认“卖地”一事。村民刘光告诉记者,由于刘桂荣矢口否认,村民便阻止了开发商的征地行动,要求其出示购地合同。

  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上,清楚地写着,“经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将鱼塘在内的4块地卖给黎光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落款人正是以刘桂荣为董事长的股份公司5名管理人员。

  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城市更新单元内用地属城中村、旧屋村或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在城中村、旧屋村范围以外形成的建成区域的,须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的股东大会表决同意进行城市更新。

  根据规定,黎光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原黎光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卖地”需经其股东大会即村民大会表决同意。

  村民出示的反对此次“卖地”的《控告书》中,签名人数达到100多人,约占成年村民人数的一半。村民告诉记者,开发商出示合同后不久,今年4月,黎光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终于召开了村民大会了。村民刘刚告诉记者,这是黎光社区的一次计划外的村民大会,以前只在三年一次换届选举时,才召开村民大会。

  “他(刘桂荣)在会上承诺一个礼拜内取消。”刘刚说,刘桂荣承诺取消现有合同,但至今却仍然未见取消。他说,2004年黎光股份合作公司成立至今,从未开过全体村民会议,财务也不公开。

  刘刚指着鱼塘公路对面的一处住宅地说,这块地是今年春节期间一位村民转让给开发商的,88平方米的住宅地转让价为80万,与此次转让的5354平方价格大抵相当。“他们凭这张小纸片,就要把我们的土地卖掉?发现的(协议)就这一张,没有发现的不知道多少张?”{Npage}

  旧改疑云五年未见动工

  早在2010年2月11日至3月19日,2010年宝安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公布的《深圳市宝安区黎光旧村改造专项规划公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便已在观澜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深圳市宝安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观澜黎光社区工作站公示过了。

  “我们从未在黎光社区见过《通告》”,村民告诉记者,公示开始的时间——2010年2月11日,也就是农历腊月28,除夕前两天,他们觉得这样分明是趁着村民忙着过春节,无暇他顾,想浑水摸鱼。

  村民们说,与主持“卖地”的社区股份公司管理层协商无果后,他们便开始逐级上访,从观澜街道、龙华新区、宝安区、一直到深圳市信访部门,但至今仍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他们挂在村口的横幅格外醒眼,“横幅都挂了一个多月了,就是无人过问”。

  近日,记者来到黎光社区,见到改造范围内,许多房子外都喷了“已征收”字样,一些尚未完工的房子外墙上长满青苔,显然已经停工多时。村民告诉记者,自从2007年黎光旧村被划入旧改范围开始,所有在建的房子就被迫停工了。

  “下雨漏水,搭个铁皮都不行”,村民刘刚告诉记者,往往是铁皮还没搭好,执法队就过来拆了,说这是违章建筑。

  根据黎光股份合作公司2007年9月23日公布的旧改赔偿实施方案:所有赔付工作计划在2007年9月30日完成,也就是说,在方案出台后一周之内完成所有赔付。事实上,直到5年后的今天,仍有一半左右的村民未得到赔偿金。

  “这是在变相囤地”,村民告诉记者,开发商从未与村民做过集体理赔,而是不定时逐户收购。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到黎光旧村后的小山脚下,四周已经被铁丝网围住,里面正是更早些时候黎光村卖给“黎光银”的土地。但铁丝网内,除了一栋豪华的独立别墅外,没有其他任何建筑。据村民所讲,土地转让后,该公司除了将部分果树铲除后,建了这栋别墅之外,便一直没有任何动作了。

  被卖土地价值几何?

  黎光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刘桂荣承认,“卖地”一事,村民事先确实不知情,股份公司董事会商量后便决定了。他说,现在经济情况不好,土地价格普遍不高,所以价格偏低,目前正在和开发商磋商补偿价格。

  记者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上看到,黎光社区所在的观澜街道北部,其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约为每平方米750元,5354平方米土地转让价应该超过400万。黎光股份合作公司此次转让的土地价格,大约只为基准地价的20%。

  根据深圳市政府2004年颁布的《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只有建筑容积率在1.5至3.0之间,才能按照现行地价标准的20%收取地价。而2010年公示的《黎光旧村改造专项规划(草案)》中,明确写着该旧改项目容积率为3.7,按照《暂行规定》,应该收取全额地价,即每平方米750元,而不是每平方米150元。

  记者多次尝试联系主管此事观澜街道旧改办,但在记者表明身份之后,对方的电话便再也无法打通。【新闻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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