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陕西甘泉县出让土地 名为挂牌实已出让(图)

2012年07月02日 来源:中国商人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然而在陕西省甘泉县却出现一起咄咄怪事,当地国土部门出让的两块住宅建设用地一边对外公开挂牌接受报名,一边早已私下出让给用地单位紧张施工中。记者调查发现,甘泉县国土局涉嫌虚假挂牌出让现象,不料该局办公室主任对此竟称:“不违法”。

  名为挂牌实已出让

  日前有群众举报称,甘泉县国土局5月底公开挂牌出让的两块国有建设用地存在虚假行为,不少前去报名的人士都上当受骗了,其实两块土地早已被私下出让,目前正在施工中。接到举报后,记者立即赶赴当地进行调查采访。

  据了解,5月22日,甘泉县国土局在网上公布了数块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开挂牌公告,以甘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甘国土资告字(2012)04号】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其中位于城关镇太皇山村的2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用地占地2226平方米,3号限价商品房用地占地12352平方米,两块住宅建设用地总占地约21.867亩,由于竞买保证金相对较低,从而引起许多竞买人的关注。

  记者从网上挂牌公告看到,这次挂牌时间从6月10日8时至20日16时30分,为期10天。

  6月7日,记者在西安按网上公布的报名电话接通了甘泉县国土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报名者的身份咨询土地挂牌情况,一工作人员讲可以前来报名。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县国土局四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详细的询问2号和3号地块的详细位置、四至界限,但不料接待的工作人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始终不愿细致介绍,只在图纸上画一个模糊的方向。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其才承认了该地块的现状,正如群众所反映的情况。

  记者随即驱车前往查看,在甘泉县火车站对面、城关镇太皇山村南侧,果然看到在这两块挂牌出让的土地上已竖立起三个塔吊,地基正在处理中,四面围墙上写明“甘泉限价房由延安开恒房地产公司开发由延安瑞涛建筑公司承建”,工地上一派繁忙的景象。

  至此,甘泉国土局公然虚假挂牌出让商业住宅用地已被证实。{Npage}

  国土局官员竟称“不违法”

  9日上午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该县国土局,欲就这两宗土地虚假挂牌的情况作进一步了解。办公室主任薛立斌听完记者的来意后,他说这两宗地自2011年就划拨给了县房管局,房管局已将土地交由房地产公司开发限价商品房。记者问国家规定限价商品房用地必须走招拍挂的程序,为何国土局违规将土地进行划拨,现在又要公开挂牌出让?是否属于虚假挂牌?薛主任说:“我们现在就是那么个弄法,已经进入程序了,改也没法改”,并坚称这种情况不算违法,属于补办程序。但当记者要其出示相关的法律法规时,该主任翻找了一会无果后,对记者竟然表示:“我们原来就是那么弄的,没有啥依据”。随后他又说:“你们记者不就是要报道嘛,要报就报去!”

  面对该主任无视法规、无视媒体监督的荒唐做法,记者要求其联系局长后就虚假挂牌情况给予解释,但至今未见甘泉县国土局作出任何回应。

  虚假挂牌严重违规

  记者调查发现,甘泉县国土局在这起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中涉嫌严重违规行为。其使用的“模糊概念”让竞买人难以找到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公告中只注明在城关镇太皇山,而不依规说明该宗地块的界址、空间范围和现状。记者在该县住房建设局采访得知,目前这两宗地已开发施工多半年了,但至今还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对此,国土部门不仅不依法查处,反而玩起“暗箱操作”,公然私下协议出让,令人吃惊。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并对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

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7月23日施行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限定房价的基础上,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

  那么,究竟是谁给了陕西省甘泉县国土部门如此大的胆量,公然置国家和省政府的法规于不顾,弄虚作假,虚假挂牌,藐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将受到怎样处理?

  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