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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文:保护性耕作应该在黑土地开花结果

2012年07月02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黄春英

  将保护性耕作研究作为自己终身事业的科技工作者,李洪文不仅对保护性耕作有着深入的研究,而且对保护性耕作怀有深厚的感情。因此,记者辗转联系到他时,听说要报道保护性耕作,他欣然应允。谈到我省的保护性耕作,他的急迫恳切之情也溢于言表。

  记者:请问保护性耕作的内涵是什么?

  李洪文:保护性耕作是在地表有作物秸秆或根茬覆盖情况下,通过免耕或少耕方式播种的一项先进农业技术。

  保护性耕作要求秸秆覆盖在地表,秸秆腐烂后,回到农田,可以转化成有机质,培肥地力;而且秸秆覆盖还可以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表层土壤不被风吹走,不被水流走;保护性耕作能够形成良好的土壤结构,可以增加土壤蓄水能力,减轻旱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不翻耕土壤,加上地表的秸秆覆盖,可以减少土壤水分蒸发,进一步提高土壤抗旱能力。

  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可以利用天上水、保存地下水,恢复土壤肥力,它是发展旱作农业最经济、最有效、最现实的途径。

  记者:请问保护性耕作在全国的发展现状如何?从全国来看,黑龙江省处于什么阶段和地位?

  李洪文: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了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从机具开发入手,经过近10年的研究,在黄土高原地区获得成功,证明我国可以采用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型机具在中小地块实施保护性耕作。2002年,农业部开始示范推广此项技术,截至2011年底,北方所有省市区都开展了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总面积超过8000多万亩。2009年,国务院批复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制订《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

  保护性耕作研究在黑龙江省起步很早。上世纪70年代尝试进行的深松耕法和80年代开始的药剂灭草免中耕技术,都为保护性耕作的系统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黑龙江省保护性耕作发展势头很好,在部分区域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发展速度还不理想,应用面积占比太小,没有真正体现这项技术的综合效益。

  记者:请问保护性耕作对黑龙江省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李洪文:黑龙江省的黑土带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黑土地土质疏松、有机质含量高,黑龙江又是我国的大粮仓。但是近几年,黑龙江的黑土地变薄、土壤肥力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如何在保证粮食稳定增产前提下保护黑土地,是黑龙江省迫切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可以说,保护黑土地,就是保护我们的大粮仓。

  记者:实施保护性耕作是否与农业机械化相矛盾呢?

  李洪文:不矛盾。保护性耕作要求不翻耕土壤,并不是说不用农业机械化手段。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没有先进的农业机械化装备,就不可能大范围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事实上,上个世纪70年代,黑龙江较早地开展了免耕技术研究,效果非常显著,但是由于缺少先进实用的机械化装备,使得这项技术没能得到很好地应用。

  记者:您对黑龙江省的保护性耕作有何建议?

  李洪文:1、应从政府层面重视这项利国利民的技术。将保护性耕作列为黑龙江省长期支持的重要农业技术,作为实施千亿斤粮食工程的重要技术之一。

  2、在现代农机合作社的建设中,注重保护性机具的引进和配套应用。

  3、加强技术开发,重点解决制约保护性耕作的瓶颈问题,加强免耕播种机具的自主研发和推广应用。

  4、建立示范区。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接受保护性耕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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