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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的土地流转是一面镜子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作者:李鹏

  30年前的一场饥荒,让小岗村的18户农民拼着性命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分地到户,包干到组。30年后,小岗村又在进行着一场自发的土地经营变革。全村60%的土地实现了向粮食、葡萄、蘑菇、花卉等种植大户流转、集中,土地对农民生活的保障功能正日益减弱
,非农收入已成为小岗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载5月7日《经济参考报》)

  来自中国新闻网的消息说,中国农村正尝试新一轮变革:大规模土地整理。而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土地经营方式的流转、变革,也改变了农业的传统生产方式,改变了农民的生活。在当前我国农村新一轮土地整理变革前,认真审视安徽凤阳小岗村这一当年农村土地改革重大典型的今天变化,认真总结小岗村土地流转的得与失,认真思考小岗人对土地改革探索的执着与迷茫,小岗村的这面镜子将会更好地折射出当代农村土地变革的走向,并将对我们更好更快地改革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与小岗村类似,当前许多农村之所以大规模地进行土地流转,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分散种粮的比较效益低、小打小闹的传统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尽管国家采取了粮食直补政策,并一直大力扶持发展农业,但是由于农产品生产成本上涨,农产品市场不稳等原因,种粮不如种经济作物收入高,农业不如非农产业收入高,使得大量农民选择了把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大户和企业经营,甚至撂荒而外出打工。比如:小岗村葡萄种植每亩效益是种粮效益的10倍。外出打工平均每人每年可带回八九千元收入,农民家庭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大大超过种地收入,土地保障功能的减弱影响了农民对土地的物质和劳动力投入等。同时,由于昔日分田到户时,地块被“切”得支离破碎,许多农户都是“补丁田”,造成机械耕作难度很大,再加之水利设施的老化和不配套,影响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这些也是农民迫切要求地块调整和流转的一个重要原因。两年前小岗人就曾找到袁隆平,希望他能支持小岗建成稻种繁育基地,但袁隆平问了小岗的土地和水利状况后只好苦笑着摇头作罢。而通过转包、委托代耕、互换、租赁、入股等形式向大户和企业集中后,大面积的连片承包消除了分散经营带来的诸多弊端,提高了农业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和管理效率,土地集约、规模经营的比较优势和效益也凸显出来了,从而可有效实现分散农户与承包大户收入的双赢。

  在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提倡土地使用权流转,一直是中央农村政策的重要内容。但是,从小岗村等地的探索看,当前还有许多亟待解决和引起重视的问题。

  其一,土地流转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时下,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都是在缺少制度安排和不规范的情况下形成的。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本应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但是,少数地方也曾发生行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行为。如小岗村目前60%的土地流转也都是非规范的流转。对此,当年大包干的带头人之一严宏昌就不无忧虑:“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租赁户和被租赁户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因此,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上,政府必须有所作为,要在政策上支持、鼓励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推动土地流转尽快实现由自发到自觉、由无序到规范转变。

  其二,妥善解决好土地流转中的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使用问题。把土地流转起来以便招商引资,还是把土地集中起来发展规模种植?在这两个问题上目前小岗人存在明显分歧,这种分歧实质上也是当前许多农民的困惑。因为从现实看,土地毕竟还是许多农民的“命根子”,而国家也明确规定土地流转不得违法改变承包地的用途,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因此如何处理好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落户与用地日趋紧张的关系,解决好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使用矛盾,将是一个亟需探索解决的现实问题。在这方面,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目前做法是:集中配置宅基地等非农用地资源,把更多的非农用地释放出来。这样既可做到耕地面积不减,又可为招商引资提供充足的项目落户空间。

  土地流转是当下农村的新一轮土地改革探索。既是改革探索,有争议、有分歧自在情理之中。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讲:“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因此,充分剖析小岗村土地流转经验,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创造和选择,从中不断总结新规律,探索新思路、新经验,土地流转这轮改革必将在新时期里更好更快地走向成熟,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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