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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20年使用年限引争议

2009年04月09日 来源:深圳晚报

墓地20年使用年限引争议
目前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尚无墓地到期后能否通过续费使用。

  到期后是否再需重新购买尚无法律规定

  各墓园表示到期缴费多少须参照当时物价水平

  “1996年我在这里为父亲买的墓位,到现在已经13年了,还有7年就到期,到期以后该怎么办?”徐阿姨忧虑地说。对许多深圳市民来说,他们也有着和徐阿姨一样的困扰:每平方米价格堪比豪宅的墓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墓地到期了该怎么办?据了解,深圳市最早一批公墓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如深圳市吉田墓园就是在1994年建成的。因此,对于大批在90年代初购买墓地的市民而言,20年使用期限即将来临成为他们的烦恼。墓地到期后该怎么办?是否需要重新购买墓位?这一问题引发了市民的两派争议。

  墓位价格贵,20年过短

  采访中,很多市民认为20年的使用期限和现在昂贵的墓位销售价格相比,实在太短。以吉田墓园为例,它是由市政府兴建,市民政局管理的墓园。吉田墓园中,规格为3平方米的墓穴,第一排每穴15000元,从第二排起每一排每穴递增680元。墓园管理费为每年100元,缴纳年限20年。园区绿化费则是一次性缴纳800元。而1.6平方米规格的墓穴,售价则为第一排每穴8000元,从第二排起每一排每穴递增300元。墓园管理费每年50元,缴纳年限为20年。园区绿化费一次性缴纳500元。吉田墓园还提供小型盒位墓穴,每穴6820元,墓园管理费每年50元,缴纳年限为20年。

  假如一位市民购买3平方米规格的第一排墓穴,墓穴购买费(15000元)加管理费(2000元)和绿化费(800元)再加上购买墓碑、装修墓位的各类费用,至少得花费五六万元左右。如果购买墓位的排数较高,费用则更贵。3平方米就得花费五六万,只能使用20年,许多市民觉得不划算。在吉田墓园东二区为哥哥购买了墓位的徐先生说:“我是1998年为我哥哥买下的这个位置,3平方米,单买墓穴花了2万多元,加上墓碑和各类装饰共花费6万元钱。6万元对于我们工薪阶层也不算个小数目啦,只能使用20年,太短了!现在有的墓园还是按平方米卖的,那就更贵了!还有所谓的豪华型墓园,一次性付那么多钱买墓地,结果只能用20年,不太合理!”

  对墓地20年使用期限持反对观点的市民均认为墓地的确是国有资产,设定使用年限并没有错。只是20年的使用期限过短,应当延长至50年。家住南山的吴大妈就表示,自己现在50岁了,如果能将墓地的使用年限延长至50年。50年后,自己也寿终正寝。那么,母亲的墓地就可以不用自己再操心,由子女将母亲的骨灰妥善安置。另一位杨女士则表示:墓地当然是希望能够永久使用。这是中国人的传统,像买房子买车子一样,大家都喜欢永久的东西。这样限定一个期限让人在日后很难再做安排。”

  国家土地被占,当然要限期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设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墓地虽然不比房子占用的土地面积那么多,但总归是占用了一定的国家土地。既然是国家土地,那就是国有性质的,到了时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设置使用年限是对的,如果不设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国有土地就会被私人占有,想收都收不回来!”还有一些民众则认为,既然属于国有资产,设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但是,当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国家和殡葬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合适的后续处理方案,制定相关法规对墓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否能延续使用、延续使用是否要续费、续费标准是多少等后续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一位姓王的男士告诉记者,这个清明刚好有买墓位的打算,这次是来了解情况的。开始并不知道有使用年限,当然希望能永久使用,但土地有限,也是可以理解的。另一位姓刘的先生则表示,10年前买的墓位,加上管理费等各种费用一共花了十几万元。虽然希望能够永久使用,但也没办法,国家这样规定了,那时间到了只好再想别的办法了。

  其中,还有一部分市民属于中间派,认为墓地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是当20年使用权限到期之后,墓地购买者的使用权限应当予以一定程度的延续。王先生就表示可以用《物权法》的精神来丈量墓地使用权限的问题。就他的理解,墓地使用年限应该参照《物权法》关于商品房产权所有年限的规定,20年一个周期后自动延续,逝者的亲人只需交纳每年的管理费即可。

  两派观点对立 均属无法可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并不知道墓地也有使用期限。据了解,墓地也属于国有土地资源,它和房产一样,都有使用年限的限制。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第四点规定: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的经营单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享有公墓的土地使用权。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期限为20年。经营性公墓墓穴使用期限应在土地使用期内由公墓经营单位与墓穴购买者约定,最长不超过20年。但是,20年使用期限到期之后,墓地使用者应当怎么办?无论是国家还是深圳的相关法规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各墓园表示

  到期后续缴管理费即可

  由于目前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墓地到期后是否能够通过续费来延续使用、续费标准是多少的规定,所以各地只能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处理。少数地方是采取将骨灰移入骨灰堂、鼓励树葬和海葬、重新购买墓位的方法,但群众对于这样的处理办法接受程度不高。因此,大多数地方采取的还是先让到期者续交墓地管理费,待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再处理的办法。那么,深圳的各大墓园是如何处理的呢?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拨通了深圳市吉田墓园的咨询热线,当记者询问20年使用期限到期了怎么办时,工作人员回答说:“到期后,需要和墓园管理方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再接着缴纳管理费即可,不用再支付其他费用。”当记者询问管理费的资费标准是否和以前一样是,工作人员回复说,要根据20年后的物价水平等综合情况再定夺。记者又相继咨询了其他一些墓园,得到的答复类似。

  相关立法尽快出台

  鼓励合葬树葬海葬

  国家相关部门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该如何处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市民在墓地到期之后面临着许多困惑。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的具体实施方案,使群众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能够寻得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来处理相关后续问题。

  另外,大力鼓励合葬也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办法。根据市殡仪馆管理人员介绍,政府在单个墓穴可容纳人数上并没有硬性的限制条例。例如,如果是全家从外地迁坟至深圳,可以允许多人合葬单个墓位的做法。事实上,合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所需的后续费用大大减少。采用新型的树葬和海葬,也能够极大地节约用地,避免了传统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临的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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