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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三晋第一村”被指非法占地(图)

2011年09月13日 来源:中国网 作者:马旭心

  国土所长被指渎职——


  顿村驾校的训练场地

  经秦城乡土地所同意后村委和顿村驾校法人签订的合同

    “顿村驾校从04年开始建设到现在非法占地近80余亩,在这七年多的时间里,我从来没有见到国土部门对它进行过有效的查处和制止,而是任其长期非法占用土地,从事非农业经营活动。”一位在顿村居住多年的村民这样讲到。

  据相关资料显示:忻州市忻府区顿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是于2005年4月成立的一所二类驾校,坐落在忻顿公路南云中河桥北,毗邻“三晋第一村”——忻州顿村。

  合同为3亩而实际违规占地达80余亩

  据顿村驾校经营者刘某介绍,驾校是于2003年3月份在秦城乡土地所的监督下,与顿村村委签订了位于云中河北岸的顿村3亩河滩地的承包合同。此合同未涉及使用用途,但合同中明确指出“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建设服务于本企业经营的建筑设施。”

  “而且承包时向村委说明是要建顿村驾校。”刘某讲。

  “更何况驾校承包的三亩地是秦城乡土地所批准的。”刘某特别指出。

  从刘某提供的承包地合同中看到,2004年3月位于该村村东位置的云中河畔的三亩沙滩地承包给驾校使用,使用期限为30年,一亩每年承包费为610元,三亩30年的承包费共计54900元,分3次支付给村委。

  该合同在甲乙双方的签章处还盖有当地秦城乡土地所的公章,并加注同意村委意见的字样。

  “我驾校目前共占了80来亩,比我严重违规占地的多的是,我这根本不算啥。”顿村驾校校长刘某面对记者这样讲到。

  至于剩余70多亩的用地情况刘某再未出具任何手续。

  土地部门对非法占地置若罔闻

  8月3日,在忻州市忻府区国土资源局杜局长的办公室,面对村民反馈意见,该局长称对此事不清楚,还得询问具体办事人。随后,杜局长联系到了秦城乡土地所的吴所长。吴所长承认当时确实是在驾校的承包合同上加盖了土地所的公章。但加盖公章只是确认了一下,别无其他意思。

  等问到土地所有无批准的权利和依照的法律依据时,所长沉默片刻则表示驾校是非法占地。

  “我们该做的都做了,一开始就给顿村驾校下达过停工通知书。但是现在面对非法占地也没其他办法。”

  “如果提交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得4、5个月,由于其他原因,我们现在还没有提交到人民法院。”面对记者关于国土部门近七年的时间内对于非法占地是否应该加以有效的制止,吴所长做出如此的回答。

  法律人士称:没有合法批复手续属于非法占地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相关规定,建设用地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依法使用,该驾校未经有批准权的部门批准,属于非法占地。

  该土地所在事先清楚的前提下,参与批准此合同,而在驾校继续非法占地的同时未履行监管的职责,有涉及渎职犯罪和失职的可能。

  在记者发稿时,据当地村民再次反映,顿村驾校仍在驾校继续建设二层楼。(马旭心)

  [编语]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顿村驾校拿着刚开始时非法批准的3亩地的“令箭”进而演变成现在非法占地80余亩的问题,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然而土地部门在近七年的时间内未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折射出当地国土部门监管的职能行为。

  土地所做为基层的执法单位,虽机构不大但管理职责意义十分重大,需要有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在刚启动非法建设驾校时不予以制止,反而积极参与非法承包土地的过程,直到现在该驾校非法占地80余亩,历时7年有余,不立案、不制止、不上报,完全丧失了政府和民众赋予的监管职能。这一行为将是土地管理部门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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