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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擅卖安置区土地导致违建泛滥(组图)

2011年09月08日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安置区内的7层违建已有人入住
安置区内的7层违建已有人入住
三亚市有关领导作出的批示
三亚市有关领导作出的批示


  一公司帮忙五通一平 竟借机将安置区土地转卖他人

  9月5日,商报记者来到红沙安置区看到,这里建起了大大小小的楼房,基本都在七层以上。一名女子看到记者在现场拍照,立即称他们手续齐全,可以经得起调查。

  该女子介绍,她是福建人,此地确属安置区,但之前当地人没有资金建房,所以他们才来此投资建设,“我们与海南景鹏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过合同,并交了一些钱。”

  而据安置区的居民介绍,这些正在建设的房子都是违建,他们已经向政府部门举报过。

  记者了解到,2011年6月份,此事被举报至三亚市政府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报了《红沙安置区内7栋违章建筑拆除行动方案》,三亚市副市长吴岩峻同意请示,但不知什么缘故,拆除时间一推再推,最近决定8月31日拆除,又因各种原因搁置。

  据了解,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也曾接到举报,并曾派工作组进驻调查确认,该宗地面积30亩,2006年经三亚市规划局同意选址,三亚市红沙大桥拆迁领导小组委托红沙居委会实施拆迁安置工作。在拆迁安置工作中,红沙居委会委托海南景鹏贸易有限公司对安置地“五通一平”。安置完拆迁户后剩下4亩多地,2007年该公司把剩下的4亩多地卖给8户外地人建房。因景鹏公司擅自将安置地出让给非安置人建房的行为涉嫌违法,三亚市国土资源局给红沙居委会和景鹏公司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

  8户居民联名申请不要拆除 称自建房屋有合法手续

  “政府部门明明已经介入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违建楼房居然还是建起来了,并且都在7层左右。”安置区内的一位居民不解地说。记者调查了解到,违建的拆除之所以一再搁置,可能与一份申请有关。

  2011年7月20日,几名社区居民将一份《关于纠正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红沙安置区7栋居民房屋的申请》送到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称,陈辉等8户居民均为红沙本地居民,红沙社区居委会已向他们统一颁发《宅基地安排证书》,2009年自建房屋,每宗用地140平方米,有合法手续。部分不知情的居民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非法倒卖土地违法建房”的情况不实,请求不要拆除。

  2011年8月5日,三亚市红沙社区居民委员会向三亚市河东执法局发出《关于红沙大桥引道工程拆迁户安置地的情况说明》称,当时五通一平等相关费用无法解决,只好请海南景鹏贸易有限公司出资开发,条件是保证安置大桥引道工程的拆迁户和红沙新市场拆迁户以及住房困难户的优先安置,余下的宅基地由公司处理,居委会配合。

  “由于居委会政策水平低,法律观念不强,在时间紧的情况下,甘愿损失也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其后造成很多麻烦。今后将吸取教训,把工作做好。”说明中如是表述。

  安置宅基地竟有25户名单不相符

  该社区举报人林某称,他们是红沙经联社(蔬菜大队)全体社员的代表,他们发现非大桥拆迁户共占用了25户宅基地。更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杨某是原来的拆迁安置户,两年前去世,他没有任何子嗣,但现在该宅基地上依然建起了高楼。

  对于举报人的说法,红沙居委会有关负责人5日向记者介绍说,当时安置时间紧张,在没有任何资金的情况下,景鹏公司主动找到居委会,并与居委签署合同,作为条件,居委会将安置剩余的土地交由景鹏公司支配,“没想到他们将地转卖给了外地人,这违背了当时约定的必须安置当地人的条件。”该负责人说,另外,一些安置户搬迁过来后却没有钱建房,鉴于当时的情况,政府也同意可以与外地人合资建设,但必须在3层半以下,可是后来这些楼竟盖到了7层,这也是居委会没有想到的。

  对于名单不相符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可能是那些建不起房的安置户私自倒卖指标,与居委会无关。至于杨某去世后,到底是谁在该宅基地建起的房子,居委会也不清楚。

  一份完成于2006年7月28日的三亚市红沙大桥拆迁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纪要显示,红沙大桥引道工程有被拆迁户78户,初步统计困难户有11户,通过核实讨论,增加10户为第一批安置宅基地户。所以,拆迁户名单有所变化。目前,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

  作者:柴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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