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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农户新建房属违建 新农村示范点恐被拆(图)

2011年08月09日 来源:荆楚网 作者:周鹏 张立群

  图为:大胜坡新村一角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周鹏特约记者张立群实习生江思遐彭煜田颖波

  7月20日晚,黄梅县黄梅镇大胜坡新村的平静,被突如其来的高音喇叭声打破:200多户农户新建的房子,真的属于违建!第二天清晨,喇叭声再次响起,将农户们从睡梦中惊醒。

  大胜坡新村于2008年开建,曾是黄梅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今年7月,住户们接到通知:该新村属于违建,每户须缴纳数万元各项费用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逾期将依法拆除。

  8月5日,本报记者前往黄梅进行了采访。

  这里曾是新农村示范点

  大胜坡新村位于黄梅县城郊,靠近京九铁路和308省道,曾多次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登上新闻。8月5日,当记者走进由一栋栋新房组成的村子,看到的却是住户们的愁眉苦脸。

  住户李兴祥介绍,他家原来住在黄梅县大河镇山区,因生态环境改变,野猪越来越多,耕种的农作物经常遭到破坏,生活困难,而且孩子上学不便。2008年初,县电视台播出通知:大胜坡村建设新农村,只要向该村交纳宅基地费用,便可建房,还可到附近的工业园上班。于是,他向该村交了2.4万元,并签订建房协议,开始筹款建房。

  他说,依照协议,他必须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建房,否则要罚款。于是他四处举债,花了20多万元,于当年建起一栋3层半的小洋楼。如今,他还有7万多元借款没有还清。

  其他200多户住户的遭遇,多与李兴祥类似。他们说,2009年第一批房屋建好后,黄梅县有关领导到该新村参加了剪彩活动,新村前的活动广场也是由县政府拨款修建的。此后,该县有关领导又多次来到新村,并将其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Npage}

  一纸通知打破新村平静

  今年7月18日,大胜坡新村村民接到黄梅县城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非本村村民及不符合建房农户征收税费通知书》。新村的平静顿时被打破。

  通知称:该新村属于违法建设,根据《黄梅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房地产交易处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每户除需缴纳近万元的违法占地罚款外,还要按每平方米402元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等4项费用,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随后而来的,是《关于查处“三违”征缴税费有关问题的通告》,称凡在8月5日前主动全额缴款的,免除罚款、配套费和放线费;8月5日至10日缴款的,按标准全额征收;对逾期拒不缴款的住户,将对其房屋予以强制拆除。

  7月20日起,查违宣传车开进新村,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

  记者采访中,住户们反映,该新村共有200多户外来户,当初村里承诺办理土地证只收工本费,但现在却要缴纳数万元,对于已经负债累累的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镇政府村委会各有说法

  接受采访时,黄梅镇党委副书记陈尚春说,大胜坡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是当年全县示范点,按照“集约村庄、节约土地”原则制定建设规划。这一规划得到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经规划部门审批后正式实施,是一个合法合规的工程。

  按规定,只有大胜坡村村民或者大胜工业园的务工者,才能在该新村建房居住。但是,大胜坡村村委会私自让不符合规定的200多户外来户在此建房,并且向上级部门隐瞒。当镇政府发现时,房子已经建好。

  大胜坡村村支书邹习民则说,黄梅县大胜工业园落户该村,有多家企业入驻。为解决园内企业用工荒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提出在该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吸引周边农户来此建房安家,既缓解工业园的用工荒难题,又能部分解决山区农户的就业、就医、上学等难题。2008年起,陆续有200多户外来农户来此安家。

  邹习民称,新村建设过程中,村委会曾多次找到镇土管所和县国土局,办理集体土地证,但相关负责人却表示,“集体办证很容易,先建好再说。”没想到,这一拖就是3年。

  查违办:依法稳妥处理

  针对大胜坡新村违法建设一事,黄梅县城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2008年,大胜坡村向黄梅县政府申报进行新农村建设,获批复同意,县规划局对该村新农村建设进行了规划。

  但是,该村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违规安置非本村村民,并对国土部门进行瞒报。县国土局分别于2008年9月和2009年4月进行执法查处,但该村以各种理由顶风抢建。2010年10月,黄梅县城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村纳入重点清理对象。

  经查,该村新农村建设实际安置村民243户,其中本村村民25户,非本村村民218户,违反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规定,也违背了县政府的批复。此外,该村还口头承诺由村委会统一办理集体土地证,并从中收取地基款等费用。所以,该村非本村村民建房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履行任何手续,属违法建设。

  该办公室表示,大胜坡新村违法建设问题,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依法稳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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