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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补给4亿元为何不要?普宁市燎原镇乌石村一块集体土地合建开发引起争议

2011年06月20日 来源:羊城晚报

  一块安置村民建楼宇的集体用地,有两家地产开发公司先后接洽寻求合建开发,让村民不可思议的是:其中一家开发公司给出的条件明显优越,村民可以多获得超过4亿元的补偿,可村委会却未经大多数村民同意,选择了与另一家公司合作。村民们质疑个中或有猫腻,要求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选择开发商。本月16日,羊城晚报记者前往普宁市燎原镇乌石村调查。

  两份合建协议,利益相差4亿

  乌石村第一村民小组的120亩土地位于普宁市国际服装城西侧,地处城区黄金地段。据了解,由于国际服装城项目从乌石村第一村民小组征地建设,当地政府为了解决被征地村民的生计,同意置换出该地块分给第一小组,作为村民集体所有的安置民楼用地。

  据村民反映,从去年10月开始,就有当地一家名为嘉×投资有限公司找上门来,有意合作共建。今年春节前后,嘉×投资公司拿出了开发规划方案,并找了第一小组的村民进行协商,多名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有超过七成的村民都愿意接受嘉×投资公司的合作方案。今年3月,事情却起了变故:3月27日,乌石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委干部突然宣布将和普宁市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协议,开发这块土地。随后,翔×公司也公布了开发方案。不过,这个方案遭到了一小组绝大部分村民的抵制。

  羊城晚报记者来到乌石村,看到街头巷尾贴着不少《村民告知书》,告知书将嘉×和翔×两家公司各自提出的开发条件进行了对比,相比之下,嘉×投资公司给村民的利益更显优越。比如,嘉×公司建设补偿村民的房产面积是150平方米,翔×公司则是140平方米;嘉×投资公司将首层商铺全部归还一小组村民集体所得,而翔×房地产则将首层商铺三分之二归给一小组,三分之一给公司;嘉×公司保证不低于200个车位不销售为村民停车配套,翔×公司则直接拥有地下车库使用权。村民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嘉×公司的开发方案,第一村民小组245户人家,平均每户可以多获利150多万元,折算下来可多获利超过4亿元。

  “村委干部拍板,分明先斩后奏”

  乌石村委选择翔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伙伴,让第一村民小组的王得佳、王锦丰等村民代表感到无法理解。“村委会个别干部自己拍板,把属于第一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交给别人去开发,我们村民却不知情。”村民代表指出,有一份乌石村委会和翔×公司签订的《合作建设协议》显示,签订合同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而村民代表大会3月27日才召开,会议上让全村七个村民小组的村民表决与翔X公司合作开发的决定,分明是“先斩后奏”。

  王锦丰告诉记者,他想不明白,第一村民小组自己的土地该如何使用,为什么要整个村委会其他村民小组一起来表决?乌石村共有七个村民小组,据了解,从1993年起,

  各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便实行各自承包、统筹管理。村民代表说,开发权遭遇“被表决”、“被选择”,让人费解。

  据村民代表介绍,他们已向上级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请,要求召开一小组全体村民大会,票决开发方案。

  “选择这个公司,是对村民负责”

  乌石村委会主任张建仁昨天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据张主任介绍,由于建设服装城征用了村里的用地,少数村民失去了经济收入来源,因此希望能开发这块土地改善生活,而与这块服装城西侧的安置民楼用地处于相同地段的另一块土地,前一段时间拍出了每亩近500万元的高价,让村民们看到了这块土地蕴含的价值。面对村民的开发土地要求,乌石村委会很快作出了引进开发商的决定。“这块地位于国际服装城附近,市里领导指示要统一规划好、开发好,有外出的乡贤也提出了统筹规划、完善配套的建议,我们采纳了。”张建仁说,村委会决定引进翔×公司合建开发,是经过考察研究后觉得这个公司实力雄厚,“信得过”。

  为什么给村民许以更优厚条件的公司反而会被村委会舍弃呢?张建仁表示,他们在选择合作开发单位的问题上是抱着对村民负责的态度,“除了翔×公司以外,从来没有其他的开发公司来跟村委会谈过。”他说,对嘉×公司提出的规划方案没具体看过,但基本了解一些,嘉×给村民开出的优厚条件更像“空头支票”。张建仁说,村委会和翔×公司目前还在就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尽量为村小组争取更多的利益。

  对于第一村民小组关于召开小组会议票决开发商的要求,张主任表示不可能,因为“村委会才是独立法人,村小组没这个权利。”

  羊城晚报记者王漫琪(发自普宁)

  王漫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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