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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村委会私卖200亩集体林地 部门相互推诿

2011年05月31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24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宣城市宣州区金坝街道办事处三合村后上村民组的200多亩山林,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甚至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被村委会单方面租给他人,村民利益受到侵害。记者到当地进行了调查。

  在三合村村民郑世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本属于后尚村民组27户村民的200多亩林场,6年前,村民们集资几千元在这里种植了松树,如今这些松树已有碗口粗,林场多年来无人管理,山场杂草丛生,已有一人多高。看到此情此景郑世高心痛不已。

  郑世高:全部是我们村民组栽的,2005年元月10号过后栽的。没法子打理,不敢打理,它至今没有一个归宿,你打理人家要告你。长的这么好的树,没法子管理。

  自己种的松树为何不去管理呢?郑世高告诉记者,这件事还要从2002年开始说起,当时的乡政府和三合村委会多次找到三合村27户村民,要求将这222.8亩林场租给外地商人黄财旺,但村民们提出三个条件。

  郑世高:要把我们这个山场租出去,必须每家每户要签字,不管钱多钱少,一次性要到位。第三签的合同我们必须要有一份。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三合村村委会和当时的乡政府不仅没有答应村民的条件,而是在没有任何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这片林场租给外地商人黄财旺。

  郑世高:他们没有睬我们,单独承包了。2002年,把95亩山场栽上栗树,还有一块场地127亩一直荒废到2005年。

  由于不知道村里面已经将林地转租了出去,05年元月7号以后,后尚村民组村民集资在那片荒废的127亩林场上栽了1万多颗松树,然而,2005年4月,当时的三合村村委会副主任彭立刚带人上山砍树,他说,村里面已经将林场转租给了黄财旺,而黄财旺将其中荒废的127亩林场转租给他,并且他现在已经获得由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颁发的243号林权证。2005年7月,彭立刚以侵害产权为由,将27户村民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彭立刚胜诉,判决村民不得在彭立刚拥有的产权期限内,上山对树木进行维护和砍伐。而彭立刚胜诉的关键就是他取得了林权证。

  郑世高:我们才晓得他得到了林权证,林权证没有公示核实也没有调查。他从哪里搞的林权证。

  让村民们始终想不通的是,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有村民代表签字,更没有公示的情况下,黄财旺和彭立刚是如何与村委会签订租山合同的,而彭立刚又是如何获取林权证的?林权证发放到底是怎样的程序?

  带着以上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宣城市宣州区金坝街道办事处三合村村委会,但村主任叶家春并不在村委,经过电话联系,10分钟后,叶家春驾驶一辆轿车赶到村委接受了记者采访。

  村委会将222.8亩林场租给商人黄财旺有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得村民同意?有没有进行公示呢?对此叶家春表示,当时的确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但村民代表并未表示不同意。但叶家春的回答却遭到了当时后尚村民组村民代表郑世琴的否认:

  郑世琴:我是后尚村村民代表,他那个会议没有开过,没有任何手续。

  当记者和村民要求村主任叶家春提供当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时的会议记录和资料时,叶家春则表示无法提供:

  叶家春:你可以到林业局把资料调出来。

  随后记者赶到宣州区林业局,负责调解林业纠纷的法制科却大门紧锁,直到下午下班,记者始终没有见到法制科的孙科长,记者随后拨通了宣州区林业局局长的电话:

  记者:喂,您好,是柴局长吧,我是安徽广播电视台的记者。

  随后,电话被挂断。

  最后,记者找到了林业局森林资源科的唐良东科长,他详细介绍了林权证的发放程序:

  唐科长:首先是村民组开会成立林改小组,开启动会,请林业站去到村民组,把涉及到村民组的山场界限图纸勾出来,再通过一次会议把林业站和你们分出来的面积进行公示。

  但村民们证实,从外地商人手中转租127亩林场的原村委会副主任彭立刚并没有履行以上程序,甚至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有征得村代表同意,也没有进行公示,就获得了林权证,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唐科长表示他们会对此进行调查,如果林权证的发放过程中确实有违规行为,他们会依法予以撤销:

  唐科长:如果真的存在林权证程序不合法,或者说发错了证,肯定会改,但事情要调查清楚,真正发错了,肯定会纠正,我们尽快去调查。

  虽然当地林业局森林资源科的负责人表示会对这起事件中涉及的林权证发放的问题进行调查,但具体结果如何?能不能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我们还要继续关注,另外,宣州区林业局局长和法制科科长的集体失语说明了什么?是纯属巧合还是刻意回避?中国之声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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