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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变卖 村委会可代村民决定?

2011年05月02日 来源:黔中早报 作者:赵菲菲 罗禹

  拿着被挖的樱桃树,芦女士心痛万分。

  贵网5月2日讯(黔中早报记者赵菲菲罗禹)昨天,家住白云区麦架村大坝组的村民芦女士致电本报热线5858000称,自己在荒山上种了一万多棵樱桃树,4月1日,村委会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拔掉了所有的树。

  芦女士所说的地方名叫螺丝山。昨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挖机正在推土挖掘,芦女士所说的种果树处已经被夷为平地,路边可以看到许多被砍断的樱桃树树苗。“这是我们生产队的,原来是一片荒山,以前村里面一直都叫我们植树造林。”芦女士说。

  芦女士介绍,2003年开始他们就在这片荒山上种植树木。后来村委会变卖了这块土地,并且在4月1日那天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树全部砍掉了。“一万多颗挂果的树一夜之间全部被挖了,当时知道情况后我瘫软半小时后才站起身。”芦女士抹着泪说,樱桃树是她花了6年时间培育出来的,每年能给她带来1万多元的收入。

  记者来到麦架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周某表示螺丝山是村里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已经被征剥。“具体的我没有看见,是古风机厂(音)来开工的,山上有没有种果树我不清楚。”

  不过,据村民反映,这块山地的征剥村委没有通知过他们。村民甘大爷说,螺丝山是村委会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年前替他们签字卖掉的。

  对此,周某表示那是集体的土地,用不着村民同意,他们可以代村民决定土地是否变卖。“我们村委会同意就可以了,我们镇政府、区政府和土地局开过听证会的。”周说。

  麦架镇镇长周某也表示不了解螺丝山上面是否种植有作物,要由相关部门核实。周镇长称:“所有的征地程序,国土部门都是严格按照法定征地程序进行的。相应部门在征地的同时,要进行公示,并且在公示期间,任何人有异议,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意志。”

  但是,芦女士很肯定的是,她的果树被挖之前确实没有任何人通知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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