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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2010年12月08日 来源:网易财经

  2010年上半年,蔡继明教授曾经建议取消“黄金周”,引起许多网友的不满,甚至招来谩骂。在接受网易财经的专访时,提及这个问题,蔡教授仍然坚持他的观点。认为黄金周这种长假制度是强制性的“被休假”。有些人在其他时间段想休却休不了,而在黄金周,不想休假却被迫休假。他还给出了解决“被休假”问题的建议:推行带薪休假制度。他说“因为带薪休假既照顾到了人们需要有一定的长假期,以便安排长途旅行和远途的回家探亲,另一方面它又彼此都错开了选择的时间,避免举国上下亿万居民在同一个时段,同时出行,造成了各种负面的影响。”

  此外,蔡继明并不认为黄金周有拉动经济增长的效应,不应该有“黄金周幻觉”。

  蔡继明曾经主张过“高干子弟不能经商”。在专访中,他说道,“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垄断的权利,掌握着公共资源,如果是一个高干的子弟从事某一个行业,领导某一个企业,他就很有可能有机会利用父母的这种权力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因此目前在这个领域我觉得还是应该严格的禁止高干子弟经商。”报考公务员热、大学生争相挤进国营企业等现象背后的逻辑也是相同的。政府掌握的特权造成了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因此,政府要反垄断,首先应该反对自己的行政垄断,并逐渐放开这些行业,引入民营资本。

  有观点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因为大学扩招导致的。蔡教授不认可这个说法,“这个和大学生扩招没有必然的联系。倒是跟结构优关系,大学生就业难就要思考一下我们的高等教育,并不是绝对数量上太多了,而是在结构上我们的高等教育没有适时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来适时的调整。”

  蔡继明认为城乡收入差距是由于二元体制导致的。而保障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办法就是确保农民由于完整的土地所有权。应尽快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

  至于收入分配改革,蔡教授表示,应该由政府让利来增进居民的收入,“我们倒乐得看到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把更多的蛋糕留给市场,留给居民,留给他们去分。”

  以下为部分访谈实录:

  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网易财经:有观点说,目前所谓的城乡收入差距是由我们的体制造成的,您的观点是什么?

  蔡继明:我是赞成这种观点的,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不排除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城乡的生产力的差别,受教育的程度等等造成的。但是目前这种收入差距如果是高达3.3倍,按照官方的口径,以及按照民间学者的估计高达五倍到六倍。这样大的一个幅度,显然不单纯是由城乡居民的劳动能力的差别,或者是他们对这个实际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的差别造成的。这里面一个更大的因素就是二元制度造成的。

  这种二元制度包括土地制度,城乡的土地没有做到同地同权同价。大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耕地如果一旦被城市发展、城市化所需要,就会以非常廉价的转变成国有土地,而付给农民的补偿金是非常低的。这个土地一旦一转手变成了国有土地,到了开发商手里就增加了十倍、百倍的价值。这等于是在农民手里无偿的剥夺农民的收入。

  网易财经:您刚才提到了土地问题,现在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就是户籍换土地,这个政策对农民会有什么样的好处?

  蔡继明:我觉得这个不能泛泛而论,有些户籍的含金量并不高,甚至有些地方虽然放开了户籍管理,甚至仍然有农民不愿意进城。那就说明这个户籍所包含的含金量,远不如他作为一个农村居民享受的各种权利所包含的利益。因此简单的用户籍换土地,在农民不是自愿的情况下就有可能造成对农民的再一次剥夺。我们应该相信农民的理性的选择,如果你那一个城市户口所包含的住房能够享受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能够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等等。他如果看到了这一个户口有这么多的含金量,那他就会比较,他在农村里面的那几亩地到底会值多少钱,他会主动的放弃。如果你非要要求他放弃了土地就可以得到一个城市居民的户口,他会主动的这样做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不能强迫他去做。{Npage}

  所以我们更多的不是看重户籍本身,而应该看到户籍背后所掩盖的,所代表的这种二元体制造成的城乡居民福利上的差别。如果看到这一点的话,其实户籍本身并不重要。

  网易财经:但是在那些偏远的地区,他们的财产性收入,比如宅基地和农用地,他们的收益会非常低,对他们这块的人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蔡继明:你要想增加他的财产收入,得先增加他的财产,这些地方的农民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是土地,土地包括两个:一个是承包地,一个是宅基地。如果就目前来看,比如说一家的宅基地是八十平米,他不可能把它卖掉,就算是允许他卖的话,他也不可能在现有的这种情况下就把它卖掉,卖掉以后他就居无定所了。承包地呢?承包地全国平均一家一户不超过十亩地。这十亩地远没有达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所要求的最低限,它也没有多少价值。

  所以要想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就要增加农民的财产,增加农民的财产首先要确权颁证。你得让他有这种产权,明细的产权。这块地他拥有的承包权到底包含着哪些权利,能不能抵押,能不能流转,能不能出租,能不能入股。你得先确定他有明确的产权,他才能够把它市场化、资本化,从而靠着这些产权获得财产收入,这是一个。

  第二得扩大他拥有的财产的数量。现在如果说一家一户只有十亩地的话,显然达不到土地规模经营所要求的最低标准。所以这里面就涉及到现在众多的经济学家所强调的,一定要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把大量过剩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当然,最终应该让他们进入到城市。然后留下相对越来越少的农村人口,让他拥有给定的土地总量,每家每户拥有的土地的数量相对的就增加了。

  只有当他的土地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才能够实现他的规模经营。同时,他还能够拿出一部分土地来进行产权的交易,能够给他带来相应的资产和财产的收入。

  像现在这种土地制度下,这种土地的零散的经营,是谈不上有什么财产收入的。

  网易财经:对增加农民收入您整体上的观点是什么样的?

  蔡继明:现在来看,包括新农村建设,恐怕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根本的途径就是要让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要转移出来。转移出来不仅仅转移到非农业部门,不仅仅是让他们进城打工,最终还是应该让他们在城市落户定居,让他们变成城市居民。这样他就可以切断和原来的土地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以我说要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的途径,这中间还要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

  网易财经:怎么解决土地的问题?

  蔡继明:土地问题应该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性的环节。我个人曾经提出过新土改,有人叫“第二次土改”,有人叫“新土改”。我个人曾经提出过八条原则,其中包括根据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来划分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公益性的可以实行国有或者是集体所有,非公益性的,就可以实行非国有,非集体所有,包括私人所有,尤其是宅基地。城乡的宅基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

  第二,就是要做到同地同权同价。这里面主要指的是城乡二元土地结构,土地制度应该尽快的打破。比如说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既然规定了是建设用地,那么在建设用地上,就应该允许他搞建设,包括盖房子;不仅可以允许他盖自己自住的房子,也应该允许他盖商品房,盖住宅。我们现在这种土地制度就没有做到同地同权同价。在国有的建设用地上,你可以盖各种各样的豪华的房子,商品房,而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如果你要建商品房出售,就叫做小产权房。这就是极端的不公平,不合理。

  如果说不允许农民盖二层楼,为什么你政府一旦把这块地征走了,就可以盖二十层楼。这就是没有享受同等的权利。我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农村集体用地的数量,四倍甚至五倍于城市已有的建成区的面积。所以我们经常喊土地的稀缺、不够,城市化建设要占用土地,那边还要保护耕地。其实你要把这些建设用地让它进入市场,这样一下子就缓解了城市化建设占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

  第二,现在农民在自己的集体土地上建的所谓小产权房的面积,大概有六十多亿平方米,有人说是六十六亿。这相当于我们城市商品房建设,商品房的销售差不多是十倍。如果你把这些小产权房酌情地让它合法化,让它进入市场之后,那么城市房地产的价格肯定就会大幅度的下调。所以我们政府采取了那么多措施来遏制房地产价格,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收效甚微。但是你这一项措施就可以使房价大幅度的下调。两项措施,加上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房价就会明显的出现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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