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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里的官员别墅

2009年03月17日 来源:记者观察

 《记者观察·民声》记者 郑旭陈义付发自河南信阳

  2009年2月11日,中央纪委会同国土资源部、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对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该局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之机,为该局领导建成11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别墅”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查处。

  就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就此发出通报一个月前,《记者观察》前往河南信阳,调查当地又一个豪华住宅别墅——“紫荆花苑”。

  打着“精心打造城市自然山水生态公园”的旗号,在“省级风景名胜区震雷山”却建起了十几栋风格迥异、名为“紫荆花苑”的别墅。

  为此,被征走土地的村民四处“寻找说法” 。

  这一力作的对面则是当地政府,住进别墅的也是当地政府官员。当地农民记得,在征地时,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未来几年内要把震雷山开发建设成集商业旅游一条街、演艺广场、居民新村、湿地公园、农家乐为一体的适合现代生活的服务功能的休闲风景区,要改变村民原始的耕种方式,增加村民的直接经济收入。

  然而,政府的这些承诺最终遭遇了“缩水”,这一切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征地与承诺

  2009年1月6日,信阳第一场瑞雪如约而至。可这场瑞雪对于远离市区的原平桥区平桥镇雷山村的村民来说,这场雪除了寒冷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村民蒋建华(化名)是记者走访的第一位村民,1月7日,在记者到访之前,他正在家中卖力地扫着门前雪。

  蒋建华告诉记者,由于地势原因,雷山村全村2000余名村民基本上都是傍山而居,在此之前他们一直过着“山上林茶园,山下米粮川”的日子。

  “俺们村有1760多亩耕地,你要知道在这震雷山里,这些地(指耕地)在靠土地吃饭的农民眼里比命都金贵。”

  蒋建华向记者透露:2006年平桥区以建设新农村、开发震雷山风景区的名义,征用了雷山村和其他几个行政村的近千亩土地,其中雷山村为300余亩。“当时区里来人说,土地是村集体的,不能让老百姓的利益受损,于是给出了每亩1 6500元的价格,把地征走了。”

  而平桥区政府的工作人员给他们的承诺是,未来几年内要把震雷山开发建设成集商业旅游一条街、演艺广场、居民新村、湿地公园、农家乐为一体的适合现代生活的服务功能的休闲风景区,不仅可以改变村民原始的耕种方式,还会增加村民的直接经济收入。

  然而,在3年的建设中,村民看到的是平桥区委党校、“女人街”和十几栋规格统一、门户独立的二层独立式住宅建筑。

  不满330元/亩/年

  资料显示,为精心打造城市自然山水生态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震雷山,早在2007年7月,平桥区委以响应信阳市委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成立了“震雷山风景区管理局”,划拨了包括雷山村等5个行政村归入管理局。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行政级别相当于乡镇级别的管理局,从成立之初辖区面积就达到了45平方公里,除统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外,还执掌区内土地监管、使用和农村土地流转。

  蒋建华告诉记者,这些建筑大都是2006年3月份开始动工的。但在此之前,每亩16500元的价格征用土地他们村的村民有很多在当时并不接受。“原因很简单,地价太低了。”

  蒋建华说,如果以每亩地征用50年计算,实际每亩地的补偿才330元,而他们在2005年每亩地的实际收入就已经达到了2700余元。

  正因如此,雷山村的村民提出平桥区委应当考虑村民的实际要求,给予更为合理的补偿,“但区里一直没有给我们答复。”蒋建华回忆。

  他告诉记者,因为补偿不能达成原则上的协议,直至2006年3月7日,村民与前来组织施工的有关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

  “风景区”建设的种种悬疑

  采访中,一些村民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由村民代表记录的“开发商所立施工牌一些相关信息”的材料。

  材料显示:别墅栋数30栋,总建筑面积8745.3m2;单栋别墅建筑面积291.5m2,占地面积1145 1.7m2;项目建设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别墅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现在就差装修了。”记者采访时看到,几名施工人员紧张忙碌着。“目前已建成的12 套别墅中,属于平桥区委的是11套,另外1套是别人的。”据负责施工的何姓老板介绍,按照区委建造30套别墅的要求,他们还得在第二排东边的空地上补盖一套,其余18套当时则规划在这一批别墅的背后。

  “坡下紧挨着的另外9栋别墅,是平桥区规划局的。”何姓老板告诉记者。

  “想都不敢想!”何姓老板说,每栋别墅造价包括装修在内至少在50万元以上,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记者采访中发现,除了这些“惹眼”的别墅外,平桥区委党校和“女人街”洋房也“款款大方”地落户到了风光秀美的震雷山风景名胜区里。

  “女人街全长758米,两边修建的213间洋房商铺至今仍是‘门可罗雀’,萧条万分。”据附近村民介绍,风景名胜区里“生长”的这一条商业街,起初叫“翡翠大街”,后来市委领导提议将其更名为“女人街”。

  国务院于2006年9月6日公布并于同年12月1日实施2006年9月《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那么这些在良田肥地里“生长”的别墅洋房,究竟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该罚也罚了,该处理也处理罢了。”对此,平桥区国土局冯副局长称,至于是否还有其它违法乱纪的事情,他们并不清楚。

  官员们的诸种说法

  在平桥区震雷山风景区管理局,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该局副局长唐杰。

  他告诉记者,其管辖区内的别墅式建筑用地并未象雷山村村民反映的那样占地300余亩,而是只有30亩。其土地也不是耕地而是位于山坡处的荒地。

  唐副局长说,包括女人街在内的雷山村建筑,早在2006年年初就已经完成了对村民的补偿工作,村民所指的每亩 16500元也远远不止这些。他说:“加上用地补偿、安置补偿、地表附属物补偿,我们给所涉及的村民,每亩地都在30 000元以上,村民向媒体反映情况,是因为他们和村委会有意见,想给我们找麻烦!”

  唐副局长告诉记者说,2004年以来,以区委书记王荣红、区长张明春为首的党委、政府,把开发利用震雷山风景区放到了迅速发展平桥经济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杨良新为首的震雷山风景区工作班子,功能齐全的震雷山风景区。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区内的农民造福。

  当记者问道,既然是风景区为何区内会有别墅和“女人街”?这些建筑是否经过审批?是否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相关规定时,唐副局长这样告诉记者说:

  “对于别墅,至今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不能说独立的、占地面积较大的单体二层住宅楼就是别墅。在我们风景区内,土地被征为国有以后,别人想到这里建房,就出钱买走土地,这个很正常!再说风景区的建立就是为了服务地方经济,别人不买地建房,怎么能繁荣地方经济。”

  严查领导干部“以权谋房”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2008年以来,中央纪委会同国土资源部、河南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违规集资建房问题,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景德镇市民政局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集资建房问题。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就此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行为。

  经查,2006年3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该局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之机,为该局领导建成11套带有顶层阁楼的 “联体别墅”,每套建筑面积243平方米。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在集资建房中,违反国家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违规出让土地;集资建房面积严重超标准、集资建房对象超范围,特别是11名局领导(包括退休干部)均不符合集资建房条件;违反建设工程规划施工,为局领导住房都增建一个面积103至115平方米不等的院子,等等。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和信阳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作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阳市政府原副市长马林青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局党组书记熊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传明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免去局长、党组书记职务;给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胡敏,副局长董元成、曹晓林行政警告处分;对违规所建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纠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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