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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阻止伐木引发械斗 砍树者称有领导批示

2010年06月23日 来源:南方网-南方农村报

村民阻止伐木引发械斗砍树者称有领导批示
林场存纠纷,但伐木商仍让工人在搬运砍掉的树木

村民阻止伐木引发械斗砍树者称有领导批示
广宁县委书记刘正南的批示成砍树者的法宝,“有领导批示,谁都不怕。”

  南方农村报讯: 经过半个月的治疗,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江屯镇水月村公溪村小组村民杨植芳觉得呼吸已没那么困难,身上多处挫伤也好了很多,但还是不时感到胸痛、头晕,左手无名指则将留下永久的一道刀疤。

  杨植芳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半月前那场“本可避免”的冲突不仅发生了,还让自己成了“最受伤的人”。

  对峙六小时现刀光

  2010年5月12日上午,包括公溪村在内,水月村11个村小组接到江屯镇林业站通知,被要求到存在纠纷的小国坑林场确定山林界限。

  上午10时许,包括杨植芳在内的几十位村民在江屯镇林业站站长江泽福、水月村书记巫兰的带领下步行前往纠纷林场。

  “有人砍树?”刚步入小国坑地界,从林场传来的电锯声引起了村民的注意。

  “去看看。”村民循声走去。约5分钟后,村民看到30多位陌生人正在小国坑林场伐木。

  “这块地有纠纷,快停工!”村民吼道。伐木工人并没有理会村民的呵斥,继续砍树。

  见无人理会,村民便将怒气撒向了伐木工的工棚。刚一拆棚,村民就遭到了伐木工人的阻拦。随后,双方进入僵持阶段。

  1小时后,15位“衣着花哨、头发五颜六色”的社会青年前来“支援”伐木工。十来分钟后,江屯派出所所长李文生等也闻讯赶到。

  “最好清醒点,否则有你们好看的!”其中一些社会青年挥舞着牛角刀嚷道,另一些社会青年则手持1米长的钢管在旁助威。

  “把他们的刀具收起来。”见形势不妙的村民立即向江屯派出所所长李文生提出了上述要求,但李所长等人并没有理会。村民随后又向闻讯前来的螺岗派出所警察提出了同样要求,但对方也没有收缴这些青年的刀具。

  下午4时许,冲突爆发。

  “他们打我弟弟,我们就冲过去了。”杨植芳介绍,冲突是由伐木承包商黄洁清指使众人殴打其弟杨金平引起。冲突中,杨植芳、梁有水、梁三金3村民身上多处被打伤,杨植芳左手无名指被砍伤。后来,社会青年因畏惧杨植芳捡到的电锯才逃跑。

  杨植芳称,冲突中派出所警察一直在场,但并没有制止。

  广宁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祝世坚告诉记者,冲突结束一小时后,10多名警察随广宁县公安局政委江先沛一同赶到了现场。祝世坚同时称,在场的警察进行了制止,但没有控制住局面。

  “警察要枪有枪,要炮有炮,控制不住谁相信?”对于祝世坚的说法,一些村民表达了不满。

  缓伐建议未受重视

  另一些村民则将矛头直指当地政府。村民认为,存在纠纷的林场是不能砍树的,正是因政府没有及时阻止,冲突才最终发生。

  2009年12月17日,一群陌生人拿着电锯、开着钩机进入了小国坑林场黄糯田(属水月村)林区。

  “山界没有搞清,不能砍树。”据村民介绍,2004年广宁县林业局开始发放山林权证后,村民已经就本村与国合林场、公溪林场及邻村存在的山界不清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调解申请。

  据了解,早在2001年,水月村就已将本村林场承包给一家名为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公司”)的大型林业企业进行桉树种植。2009年,中天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获得了鼎丰公司种植桉树的砍伐权。此后,中天公司又将伐木任务再次分解转包给下级林商。

  2009年12月21日,由江屯镇政府发往县林业局、县调处山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林企的一份函件中也指出,2009年第二期桉树砍伐项目水月村砍伐点存在纠纷问题。不仅北市镇插花村、江屯镇义和村在水月村林场有土地,而且其与相邻林场的边界也不清晰。函件建议承包商先撤走钩机,在与当地村民解决好山界、租金、开路等问题并经林业站核实后才进场,并要求纠纷林场在问题解决之前不能砍伐。

  江屯镇政府的上述建议不仅没有得到承包商的回应,也没有引起广宁县有关部门的注意。

  “这算什么,省林业局的批示都不起作用。”村民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展示了两份来自广东省林业局的信访回复。两份回复的日期分别为2010年4月26日和5月19日。省林业局调处处对村民所反映问题的意见为“若林地、林木存在争议,应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停砍须听命两常委

  村民称,中天公司在小国坑林场的林木砍伐证2009年底已经到期,今年的砍伐行为已属非法。

  对于砍伐证过期一说,广宁县政协副主席杨植铭给予了证实。2010年5月29日,杨植铭被广宁县有关部门委任为水月村林场纠纷专案小组组长。

  “他们分明是怕得罪领导,不敢过问。”村民称,有关部门对中天公司的过期砍伐活动之所以听之任之,主要是碍于广宁县委某主要领导的签字。而村民阻拦承包商砍树时,对方也曾多次称“有领导批示,谁都不怕!”并要以此“压死村民”。广宁县林业局局长祝世梅也表示,要报两位县委常委批准后,县林业局才能下文让中天公司停止在水月村的砍树活动。

  4月27日,水月村村民从县林业局办公室复印出了这份领导批示,其中用钢笔写到:“请认真协调处理好与中天(公司)关系,共同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砍伐顺利。”下面为广宁县委某主要领导的签名。村民称,文件的具体内容对方不让复印。而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位主要领导所批示的就是中天公司承包砍伐鼎丰公司所种桉树的申请文件。

  村民受挑唆落“棋局”?

  转包商利用村民“抢地盘”,林企向镇村分利或可免冲突

  6月10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对水月村林场纠纷专案组组长、广宁县政协副主席杨植铭进行了专访。

  南方农村报:水月村此次被砍伐的林场是否存在纠纷?

  杨植铭(:确实存在一些纠纷,涉及11个村小组。

  南方农村报:纠纷是如何形成的?

  杨植铭:国合林场成立于1960年代,当时江屯4个大队89个生产队都有山林划入国合林场范围内。水月村林场组建于1970年代,也从其下生产队划了许多山林。

  南方农村报:怎样处理这些纠纷?

  杨植铭:村小组和村委会林场、国合林场的纠纷是历史遗留问题,村民要求将这部分山林归还,没有政策支持。村小组之间的山界纠纷问题由县调处山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处。对于存在林场纠纷的山地,中天公司已于今年5月中旬停止了砍伐。

  南方农村报:村民去年曾反映山林存在纠纷应暂停砍伐,也得到了镇政府和省林业局的支持,但为什么承包商没有停止砍树?

  杨植铭:中天公司在拿到相应砍伐证后进行砍伐是理所当然的。相关砍伐证于去年底到期,县林业局已经收回了砍伐证。

  南方农村报:村民阻止承包商砍树时受伤,谁来负责?

  杨植铭:村民阻止承包商砍伐是受人挑唆,另有目的。

  南方农村报:谁在挑唆,目的何在?

  杨植铭:挑唆村民的应该是承包商。中天公司从鼎丰公司承包了水月村林场的砍伐工作后,又将砍伐任务分给几个承包商。承包商分两派,都想独吞砍伐任务。为此,两方都花钱拉拢村民,以山界纠纷为筹码意图扩大砍伐面积。

  承包商每砍伐一立方米林木约能赚10到15元。砍伐3000亩林地最少可以赚15万,最多达36万。而整个江屯镇的桉树栽种量达4.7万亩,全县为50万亩,利益相当可观。

  2007年,鼎丰公司将砍伐权出让给承包商后,也出现过类似的冲突。但2008年,鼎丰公司将砍伐任务安排到镇村一级,就避免了冲突的发生。

  南方农村报:为什么将砍伐任务安排到镇村就会避免冲突?

  杨植铭:村民将林场承包给公司种树以后,往往认为公司经营收益较大,而自己的租金收入比较低,所以觉得不满,想从砍伐中获取一些利益。(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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