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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土地流转新规强调农地农用 违规可解除合同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据连云港农业信息消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通过“苏小秾说法”栏目解读《江苏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违规行为如擅自改变用途或弃耕将导致合同解除和赔偿。

  “苏小秾说法”栏目聚焦农民生产生活,以动画等形式普及涉农法律知识,提升农民法治能力。根据该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或改变土地所有权及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避免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第十二条规定,受让方有占用耕地建窑、建房、挖砂等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行为,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或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或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及破坏生态环境,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承包方可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发包方在承包方不解除合同时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受让方对土地损害需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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