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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
提问者:匿名网友
2010-04-16
甲从村集体包了二十亩四荒地五十年 然后把地租给了乙 乙对地进行了改造 变成了种水稻的水田 几年后政府征地 政府会给哪些补偿 补偿怎么分配
甲 乙 村集体 青苗费应该是给乙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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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10-04-21 23:04:49
    农村土地网专家解答:

     你所讲的“开荒地”,从法律的角度可理解为“开发未利用的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应该予以保护。

    征地补偿原则如下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集体所有,青苗费为土地承包人所有,即乙方只有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集体分配。但由于甲方和乙改良了土地,所以甲方和乙方可以要求土地改良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各自对土地的改良程度协商分配此项费用。

    以上观点仅为参考,欢呼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