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贴吧 > 陕西:经适房大变商品房,铜川保障房变戏法

李赵锋

陕西:经适房大变商品房,铜川保障房变戏法

发表于:2011-07-09 15:22

陕西:经适房大变商品房,铜川保障房变戏法。

陕西铜川报道 开发商明明建的是经济适用房,却擅自扩大单户建筑面积当作商品房高价出售,这已经是稀罕事了,更稀罕的是,事过8年之后,当苦苦诉求的业主想要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开发商竟然以让业主必须把商品房办理成为经济适用房,才可能拿到证件来要挟。

发生在陕西省铜川市这一件蹊跷事,一方面,让当地低收入者难以享受保障房之惠,经适房与保障房大变戏法之间,政策成为权利寻租的欢场。另一方面,充分暴露出,经适房政策在基层政府实施过程中,正在遭遇“欺上瞒下”式运动。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深入铜川当地调查发现,作为该市保障房重头的经济适用房,可谓猫腻多多。

商品房冒充“保障房”?

开建于2001年的秦岭小区,地处铜川市新区繁华地段,这个一度号称铜川市最大经济适用房小区之一的开发项目,由铜川秦岭水泥厂和陕西佳居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最初兴建的目的,也正是为了解决水泥厂职工住房问题。

正因为此,该小区再兴建之初,主要靠职工集资来募集资金。但伴随开发面积扩大,部分楼盘变身商品房,开始公开对外发售,但问题随之而来。

“从2001年到2004年,整个小区的建设工期持续了接近4年。”并非秦岭水泥厂职工的张先生,是铜川市秦岭小区的一名业主。他于2003年和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9.7万元购买位于秦岭小区8号楼3单元的一套房子,面积为104.63平方米,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并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开发商当时的承诺,2003年12月份交工,可直到04年10月才交工,工期拖延了近一年时间。

“不仅是交工时期被拖延了一年,最可恨的,迄今为止,我都无法拿到商品房产权证书。”张先生说,自2004年年底入住后,开发商就一直没有给他办理房屋产权证。他说,不仅仅是他所购买的8号楼没有产权证,7、9两栋商品房的业主也都没有获得产权证。

有房无证的遭遇一直持续到2011年3月下旬,终于发生转机。张先生称,此时开发商通知,上述楼房的业主可以去办房产证了。

但苦盼8年之后,张先生再一次失望。

“物业要求我们必须申请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他们告诉我,这是政府的意思,目的是为了完成国家下达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和张先生有着一样的遭遇的一位老大爷说,我们明明是以商品房的价格购买的,并没有享受国家经济适用房的补贴,为什么又让我们拿经济适用房的证件呢?老大爷忿然说道。

同样在该小区购房的另一位人士看来,这样的玩法,却是铜川市房地产市场的主流手法。他介绍,长期以来,铜川市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的主要建设模式为,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以职工集资建房的方式建设。

但往往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要么会将多余出来的经济适用房属性变更为商品房进行销售,要么,就干脆将经济适用房以略低于商品房的价格直接进行销售。该人士认为,这样的做法,实质是给商品房披上了经济适用房的外衣。或者将经济适用房的国家意图予以扭曲和改变。

记者调查获知,由于国家政策优惠,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房价格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因此以上操作方式的出现,主要与商品房与经适房之间的巨大价差有关。

就秦岭小区的个案看,这里不仅保障了秦岭水泥厂职工,也因为小区内有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房被充当普通商品房出售,因此购买者中不乏外地人。

可靠信源透露,如秦岭小区如出一辙的操作手法,还出现在铜川市多个小区。如“振兴小区”、“曙光小区”,以及素有铜川第一高层之称的“龙城国际”,所有购房者以商品房价格入住后,最终却不得不面对必须将房产证变换为经济适用房证件的尴尬。

该信源称,铜川市之所以屡现“经适房大变商品房”的戏法,根源在于铜川市政府此举可以一举三得:一,满足了特殊权利进行寻租的寻求;二,借此完成经适房建设指标,套取国家补贴和建设资金;三,作为经适房计算,可以不影响当地正常土地使用指标,为地方争取到了更大的土地财政机会。

经适房缘何“不惠民”

除了以上种种,本报记者调查发现,铜川市保障性建设方面还存在面积失控、购买对象失控等严重问题。

记者注意到,按照住房建设部等中央七部委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单位集资建设经适房,除满足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外,剩余的房源,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出售。 

但在铜川,这样的中央禁令完全行不通。

以秦岭小区为例,该小区4号、5号楼并非秦岭水泥厂职工居住,真是用途为“铜川国税局”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但单户建设面积有的竟然高达130个平方米。在该小区,还有所谓干部楼,也是达到13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

剔除中央禁令,这一事实情况,也明显与陕西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文规定“经济适用房建设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的标准相差甚远。

6月28日,本报记者以买房人的身份来到秦岭小区。有住户说,他不是秦岭水泥厂的职工,房子也是按照商品房屋买的。

“现在还有正在建设的秦岭大厦(业主反映也为经济适用房),你都可以去买,售楼部就在小区西门南边”。该住户告诉记者,小区7、8、9三栋共有120户业主都是以商品房买的,面积基本上都是104平方米左右。但8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基本没有。记者拨通售楼部电话,一位女士称,21、22号楼已经销完了,是按照商品房销售的。还有正在建设的秦岭大厦还有房子,你要买可以过来谈。

上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为何按照商品房价格进行出售之后,现在又要办理经济适用房手续呢?遮遮掩掩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就此,本报记者致电铜川市市长助理、铜川市新区管委会主任何尚民,但采访要求被拒绝。他告诉记者,此类问题你们应该找住建局,他们会进行解释。

随后,记者来到铜川市住房建设局房产科。有负责人称,“看一个小区是不是经济适用房,关键要看开发商给我们上报的是什么什么属性,报的什么就是什么!”她称,这是企业行为,住建局不负责对外解释。

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资格审查实行街道办事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和市房产管理部门三级审核及公示、轮候制度。

显然,秦岭小区将“经适房大变商品房”的行为,与以上制度格格不入。

本报记者还了解到,铜川市在经济适用房方面一直没有对享受对象的进行公示,公示环节的缺失,则意味只要相关部门足够低调,相关开发商足够胆大,则业主与社会便无法获得“究竟哪一栋房屋才是真正的商品房”这一基本信息。

记者在铜川采访期间,也未能获得该市经适房建设中的基本信息。诸如秦岭小区作为经适房的土地划拨手续,审批文件,以及该市究竟有多少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过多少栋楼,总共多少平方米,解决了多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等。

“我去了解过很多次这些信息,住建局完全当做秘密来保守。”一位对“经适房大变商品房”戏法意见很大的当地市场人士坦陈暗箱操作充斥铜川市经适房审批、开发与销售市场。

就是在这样的绝对“隐私”面前,当地媒体日前报道称,2011年1至5月份,铜川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达99.74万平方米,在陕西省政府对各地市住房保障工作月考核中,位列全省第一。

与以上政绩赫然相比,有趣的是,99.74万平方米的保障房,究竟惠及多少家庭,却是一个未知数。

截至发稿前,《中国经营报》亦未收到铜川市就此事件的任何回应与解释。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