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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宏庙胡同宝泰隆项目出售

发表于:2017-05-03 15:18

“宝泰隆”项目即“宏庙危改小区二区综合楼”计划建设为商业综合体,该资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宏庙胡同,四至为:东至西西工程1号地,南至辟才胡同,西至辟才胡同一条、北至宏庙胡同,核准用地面积4653.886平方米,核准建设规模32052平方米,现已完成建筑面积49235.7平方米,现状地下三层,地上十二层主体建设,项目未进行内外装修及消防、供电及其它设备安装、室外工程等施工。交易模式项目拟18.8亿出手,包含所有债权债务以及处理超标违建的费用,地下三层、地上12层现状处置,处置后手续齐全。具体交易流程如下:1、出示公司简介及资金证明2、与项目方面谈,深入了解项目3、签署交易合同,项目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13718886606 田先生

bobid

北京市西城区宏庙胡同危改小区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司法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北京市西城区宏庙胡同危改小区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6月5日10时起,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宏庙胡同危改小区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综合楼1-6层、地下车库1-3层)和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的配套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证号:京西国用(2004出)第20150号,使用权面积:4653.7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2052平方米。拍卖形式: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140123.61万元,竞买保证金:1400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6月2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101310112480;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行号:104121004004;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6月2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只负责出具执行裁定书。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费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法院网、河北产权网、《北京青年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11-66635025、18632173128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13081852222 法院监督电话:0311-66707509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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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宏庙胡同危改小区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司法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北京市西城区宏庙胡同危改小区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6月5日10时起,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宏庙胡同危改小区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综合楼1-6层、地下车库1-3层)和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的配套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证号:京西国用(2004出)第20150号,使用权面积:4653.7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2052平方米。拍卖形式: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140123.61万元,竞买保证金:1400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6月2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101310112480;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行号:104121004004;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6月2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只负责出具执行裁定书。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费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法院网、河北产权网、《北京青年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11-66635025、18632173128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13081852222 法院监督电话:0311-66707509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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