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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华哥哥

旺冲卫生院职工给给湘潭县荷花村全体党员的一封信

发表于:2013-01-25 15:31

 给荷花村全体党员群众的一封信

  关于旺冲卫生院与何翠英书记的3件事向大家做个说明

  (1)2009年何支书家因为经营竹木生意,放置在路边多次遭到路政人员的批评(潭花沿线严禁堆放杂物)所以多次找到我想借用卫生院旁边的一块闲地,当时经卫生院全体人员表决,同意无偿借给她们使用,并且写有字据。并注明卫生院不要使用的情况下借给她。这事就引发了全村人都知道的一件事。罗迪强与何支书打架的事,罗迪强家占用卫生院土地建房,何支书打出保护集体土地的口号;众人颇为同情,我曾数次出面为其作证,其中有老支书刘菊华公公,治保主任王柏泉等人,一同为其诉不平,通过两次上法庭,最终她获得了医疗赔偿而告终。再也不提卫生院土地所有权的事。而现在罗迪强家又开始建房子,何支书就打电话通知卫生院的负责人唐华,(也就是我)去阻止他家建房子。我想问当时在法院上为什么只字不提卫生院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既然通过法院,通过政府都无法解决的争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那我就只能说何支书现在的心态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跟罗迪强家有意见想要公报私仇。并且我多次上报国土所、以及射埠镇中心卫生院,还亲临现场与罗家协商劝解此事。而何支书却多次打电话给我,说我没有阻止罗家施工。难道要向何支书学习,去与人武斗才算阻止吗?钓鱼岛的争端是国与国之间的纠纷,都不主张武力解决。这种公报私仇的做法我个人很不认可。说白了,何支书先是“过河拆桥”然后就是想“借刀杀人”。由此可见何支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支部书记为公不好说,为私利倒是放在公之前。如果她真的是一心为公 担心收不回卫生院的土地,为什么官司打到医药费赔偿就不打了?而今我们准备重建卫生院的时候她又提出要赔偿她当初平整土地的费用。她当初实际花了3000元不到,而现在却说用了6800元,我们也认可,我说你也用了几年总应该也要承担一部分,你也开个价。她就是一句话:到时谁要用来找我,现在我还要用。而且还提了要求,说你们卫生院什么时候收回罗迪强占用的土地,我什么时候就交还。与其说罗迪强蛮横不讲理,那毕竟是个残疾人,是一个普通群众不跟他一般见识还说得过;还不如说何支书你也太不讲人情了。

  土地在甲方无偿借给乙方使用的情况下,乙方自己平整土地动用挖机发生的费用,甲方无需承担。这就好比做生意的人租了老板的房屋做生意,做生意的一方为了赚取更多的钱,把门面装修了。老板是不会承担任何费用的。除非是老板要做生意的人这么做。何况卫生院是无偿借给何支书家使用。她在借地过程中动用挖机扩大放竹木的面积,这纯粹是方便她们自己做生意。而卫生院并没有得到任何利益。从中我个人也没有接受她任何实物及金钱。凭什么要卫生院来买单?这于情于理都讲不过去。

  (2)2011年元月,何支书家因做化肥生意,看见我们卫生院有几间临潭花公路的房子空闲,又再一次提出要租用,当时就以400元一年租与其使用(目前我们只收一年的租金)时至今天我们卫生院经全体职工会讨论通过决定收回她租用的房子,她竟然说你不拆屋她是不会搬出去的,作为一个邻居我还用不得,谁用得,我想试问大家一下,卫生院房屋只是租给你,又没有卖给你,凭什么都听你的。真的是站着放账,跪着接钱。惹不起啊!

  最后我作为荷花村的一名普通党员,希望我们群众选出来的干部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要顾全大局,不要贪图一己私利而受到群众的唾弃。作为农村基层医疗单位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也是群众需要的;不能因为某些人的恶意阻挠而损害广大群众在家门口方便就医的利益。

  作为旺冲卫生院在荷花村石壁组存在了近半个世纪,为此我的先辈几代人为附近几代人提供了医疗服务,目前是院倒墙垮曾经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今天大家都不要了吗?请大家评一评理。

  还有一件事就是何支书家因借地填埋了一条过水沟,给当地几户居民造成排水问题,她是不闻不问叫我们卫生院出钱请人去,最后我出面帮他们解决的。我想试问大家有这样的好事,我免费借地给你用,到有责任的时候我们卫生院还要替你担。请大家看看这就是我们一心为公的好支书。

  旺冲卫生院全体职工

  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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