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纵横丝绸棚户区改造项目造假案
发表于:2013-01-2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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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纵横丝绸棚户区改造项目造假案
(该“棚户区”地处城区中心,132户12年商品房,户均150平;61户副处、副高房,户均130平;187套商品房,户均100平;37户住职工楼,每户两间住室一间厨房;155户为造假虚报。自报572户,占地104亩,1.2亿卖给明伦公司。违法强拆幼儿园、学校、商品房,价值2.3亿元。以棚户区改造报保障房审批,实为建巅峰豪宅,经市规划局认定为无证开发,现已认筹、开工并开盘,非法募集资金两亿元。)
河南省南阳市纵横丝绸公司董事长买永红,共产党员,借棚户区改造之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自报572户棚户,对照棚户政策,竟无一户是棚户。事实是人民路梅溪河西岸静雅小区,是12年的风景商品房小区,每户均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户均150平米;市农科院家属院61户,专为副处级、副高级以上干部建造,户均130平米;原丝织厂小区187套商品房,户均100平米;37户住职工楼,每户均有两间住室,一间厨房;155户为造假虚报。因此,买永红借棚户区改造项目之名扒掉了小区幼儿园和丝织技校,违法强拆了不具备棚户区条件的187套商品房,破坏了人民路梅溪河西岸的一道风景线——12年商品房静雅小区。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证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上述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二十七条: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或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纵横丝绸与明伦公司没有参与拆迁的资格,纵横丝绸董事长买永红和明伦公司总经理蔡浩违法进行房产开发近一年,没有经过市政府批准,没有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合法手续,违法打砸商品房204套,门面房69间,强行拆除小区南北大门和10个商品房院大门及院墙,盗窃暖气管道、通讯网线等,共计价值2.3亿元,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阳市明伦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蔡浩出钱1.2亿,购买了南阳市纵横丝绸公司买永红借棚户区改造项目上报的104亩地,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百分之五或二十罚金。2012年11月9日,市规划局公示了纵横丝绸公司买永红借棚户区改造项目上报的104亩地,名为建经济保障房,实为建豪宅,市内各新闻媒体时常有建巅峰豪宅的整版广告播发。市静雅小区和农科院家属院193户业主派代表在公示期内向市规划局举报上述违法行为,市规划局已明确认定明伦公司和纵横丝绸公司属无证开发,但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违法强拆仍在继续。
现在小区内有老人、小孩、学生和病人,纵横丝绸公司买永红违法强拆撤走了物业管理人员,时常停水(商品房小区被迫使用纵横丝绸公司自备井水),至今断水一月有余。就在十八大召开的11月13日,市纵横丝绸公司买永红与明伦公司蔡浩又公然雇用大型钩车,不顾业主阻拦,强行破坏了人民路梅溪河边小区内的绿化景点、风景树、路灯、道路等。近六个月来,时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小区内堵锁眼、往门上泼大粪、半夜放鞭炮、打砸商品房门窗等。小区人在挨打、在受气,生命财产已受到严重威胁。纵横丝绸和明伦公司公然威胁业主:“十八大后将动用黑社会给你们弄个样看看。”甚至用卸业主的胳膊、腿进行恐吓,丧尽天良。
纵横丝绸公司和明伦公司至今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却多次认筹,违法开工,并于11月24日在建业森林半岛假日酒店盛大开盘,非法募集资金两亿元(各大媒体均有报道),严重违法,并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现在,小区八号楼已于2013年1月11日凌晨被强行扒掉,小区多位业主外出途中被殴打,就像回到了解放前,几乎无法生存。
我们强烈要求:1、重新认定棚户区改造项目,必须把静雅小区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脱离出来;2、恢复小区原貌,恢复自来水供水;3、立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保证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4、从严查处买永红棚户区造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