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塘复村农田被占修机耕路,未经同意无补偿合理吗?
发表于:2013-01-11 16:26
永州市东安县塘复村,因村里部分农户种烤烟,为方便农用车进出农田,要修一条机耕路,所经之处,占了我家好几块优质水稻田部分区域,村干部告知我父亲要修路,但我家没同意,现在已经在划线准备动工,村干部还说:“农村承包用地有30年使用合同期,现在只有10年就到期了,况且你家又没种田(让本村一户人家在种)”,占用了就是占用了,没有任何补偿。隔壁大庙口镇还有29000多一亩的补偿,为什么塘复就没有。
想请问下,为了种考验那部分村民的利益,是否就可以任意的损害其他村民的利益。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建机耕路占用良田是否需要上级政府批准,有何文件证据?
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