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集龙河贤林场解散了,农民数千亩集体森林合法权利在哪里?
发表于:2012-12-11 12:52
汝城县委.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集龙河贤林场始建于1988年建场后租用集龙乡联心村.水南村.集龙村等几个组的林地造林,签订合同为山主与劳方(林场)3比7分成(山主30% 劳方70%),砍伐木材时劳方一次性付清给山主。
但在2001年左右间,河贤林场解散,解散前以上所述租种土地,林场转包(卖青苗)给本县土桥乡.土桥村的曾斌志管理[山主方与转包人并未有仼何协议]。当前,正值原合同期满(河贤林场租山25年),砍伐林木期间,可是转包人曾委托其弟曾乂乂利用欺骗手段,用假协议,以毎亩林地65元付给山民群众,強迫群众接受,在众多群众拒收的情况下与上月(11月)底开始进行強行砍伐木材,数十名群众去要求兑现原有合同方可伐木,但多日阻止都未果,曾斌志弟弟不以理釆依旧強行伐木,群众大怒动手拆除了几个工棚,要求停工商定兑现亊项,本月6日曾的弟弟请了30余名打手来镇压群众,好在本日有两乡政府人员前往才未造成血案。
以上事实请求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从速派人调查解决,以免造成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