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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鹤栖松

新化梅苑开发区上渡村农民购地17载未能建房

发表于:2012-12-11 12:50

 购买土地17载竟然不能建房,村霸恶霸强占地,岂有此理?多方申诉11年仍然没有解决,当地政府管不了,何处伸冤?

  1995年10月,晏新华、晏本周在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上渡村小商品市场内购买25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年限50年。因政府没有办好从当地农民手里的征用手续,土地没有平整好,一直不能开工建设。2002年1月12日,晏新华、晏本周将这宗地转让给江国雄、江杰、江淼、江琼华等4人,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同样因政府没有办好从当地农民手里的征用手续,土地没有平整好,一直不能开工建设。

  江国雄、江杰、江淼、江琼华等4人从购地开始,就为能在购买的地上建房子,求爹爹告奶奶,四处奔波申诉。2006年11月,新化县上渡办事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调查,并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2006年12月,新化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和用地股的同志做了调查和调处。

  2007年,上渡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城建投、规划局的同志共同商议了处理意见:1、对袁六田的房屋按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标准予以拆迁,按原开发区惯例予以拆迁安置(征地安置已安置了4个门面),按规定可安置5个拆迁门面(袁六田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袁球坚已离婚,两个男孩夫妻各带一个),二儿子属1个标准户;2、袁球珍所批宅基地在袁六田预留的1.959亩土地上安排;3、做好江国雄的工作,袁六田的拆迁门面安置在劳动局进去的路边;4、除去袁六田安置门面和袁球珍所批宅基地占用土地外,剩余土地由政府征用。

  2007年11月19日下午,县政府办陈扬文主任又组织四家单位的同志和村干部在上渡办事处征地拆迁站做袁六田及其两个儿子的工作,袁六田及其儿子提出至少要安置12个门面,或者由其自主拆迁和平整,除去江国雄等4人已经购买的门面外,全部门面归他,且由职能部门办好手续,并扬言谁要去丈量他的土地或房屋,他们就搬到谁家去住。对于袁六田的无理要求,县政府不能满足,结果事情就搁置下来。

  对于这个遗留问题,新化县政府副县长袁湘益于2007年12月13日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核实处理,尽快落实到位,以体现政府诚信。但是,不知何因,一直悬而未决。

  2011年10月,也就是购买土地16年之后,这宗地终于办理好了征用手续,也平整好了。江国雄等4人满以为这下终于可以建房了,邀约去现场看看,择期动工建房。到了现场,就看到一幕荒唐闹剧:有人捷足先登,自己的地别人在挖桩,而且还扎了钢筋、浇灌了混凝土。在江国雄等4人地上施工的,正是当年强行不让政府平整土地的袁六田等人。不得已,江国雄等4人上书县政府,请求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康昊宁批示“核实处理”后,县拆迁办调查核实,制止了他们的侵权行为。但是,仅仅是要求他们停止施工,并没有要求他们恢复原貌,导致江国雄等4人无法建房。

  2012年12月,江国雄等4人准备自行拆除原来的桩基础重新打桩建房,却遭到袁六田等人的野蛮阻止。提出要求江国雄等4人赔偿他们打基础已经花掉的钱,并帮他们办好建房手续等无理要求。

  17年,按照我国政府换届的年限计算,应该也是4届政府了,4届政府竟然不能让购地农民建房。江国雄等4人购买的这块地使用年限还有不到33年,他们希望能够在这块地的使用年限之内把房子建起来,也希望有一届政府能帮他们实现这个愿望。

  联系人:江琼华15581243095

  江 杰13723809264

  江 淼13973838222

今天明天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那些政府领导不是为老百姓办事的吗,土地权是有限的,还不赶快行动来不及了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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