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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小三

化州:近六百亩农田土地被官员侵占 农民吃喝何去何从

发表于:2012-12-03 15:15

  南方法制新闻网讯常言道:“臣民的茅草房,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意思即是说农民世代耕种的土地,不能被轻易驱赶和侵占。然而近日,记者接到报料称在广东省化州市良光镇有一起令人“称奇”的事件:持有政府发放的土地证和山权林权证的村民竟出现无田可种的现象,就此,记者前往该地进行调查了解。

  土地无端易主被迫承包他人

  到达现场后,村民向记者讲述了这片土地的情况,村民称,这片“属于农民”的土地位于良光镇西南部,与高佳村、翁涌村、新屋村、马岭村相邻;自建国以来,四个自然村的村民一直对丰涌岭、山子岭、新屋村屋背岭、山路顶岭、石夹岭、扣地岭等6个山岭以及耕地进行管理使用,在1962年政府对农村的、山岭实行“三包、四固定”政策时,村民就持有当时化州县人民政府核发的关的土地证和山权林权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

  村民向记者介绍: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根据国家号召,农村开始兴办三级所有制的农场,农场由人民公社牵头、大队发动组织,且各村生产队附近的村庄要无偿将山岭和土地划给农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四个村民小组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先后将6个山岭划拨给良光公社办的横江农场,当时也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对农民进行过经济补偿或土地置换。1989年年末,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全国各地所有的三级农场纷纷解体,所属良光镇的横江农场也未能幸免,按照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解体的该村或生产队无偿给农场管辖的山岭农田应物归原主,明确规定从哪个村或生产队划给农场的就要归回该村或生产队继续管辖使用。

  在横江农场解体后,高佳村、新屋村等4个村民小组要求良光镇政府归还6个山岭和耕地,但都被拒。据村民介绍,2002国家决定以1962年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为准核发新的土地使用证,但当4个村村民小组要求良光镇政府换证时,良光镇政府竟说:“这土地为镇政府所有,不是以1962年土地为准,不予办理换发新证。”此后,良光镇政府将这500余亩山地、30余亩水田承包给时任良光镇政府副书记的朱桂英;将25亩鱼塘、63亩山地承包给时任农场厂长的庞亚保;将30多亩水田承包给良光镇农行原任陈任;将43木胶山承包给庞超经营。村民告诉记者,村民对于这种行为进行了反抗,但只换来了3名群众被拘留的结果,当时朱桂英曾说“看你谁再敢出头干扰我们镇农场的土地,就要把你拘留判刑。”

  村民杨亚妹告诉记者,其也曾因阻止霸占土地而被殴打过,当记者询问其是否留有医院伤情鉴定时,杨亚妹解释道,由于经济能力的问题,当时只是在良光镇的某小诊所治伤,并未留下伤情记录。

  环境污染恶化用水亟待解决

  在这片总共六百余亩丰沃的农田山岭承包后,承包者开始在该地挖塘养鱼、大批量的种植甘蔗,群众称,在2006年,良光镇政府干部王国瑞先后侵占了村民邱春光的土地(约3亩),邱土胜的原有竹树地(约8亩),而这些土地都是用于朱桂英种甘蔗。

  记者来到横江农场旧址,漫山野目所能及之处皆是甘蔗,村民指着各个山岭说,“这些都是。”沿着泥泞狭窄的道路前行,记者看到了农田被承包后所挖的鱼塘,在鱼塘一侧还有着朱桂英所开设的养猪场,不时有臭味传来。而猪场旁堆放的砖头和已堆砌了一部分的猪圈向外界表明,养猪场即将扩建。村民代表告诉记者,高佳村、翁涌村、新屋村、马岭村这4个村约有两千多人,都是饮用井水,如今养猪场的垃圾往鱼塘排放垃圾对于村民用水有一定的污染。

  而在池塘边,记者采访了在该鱼塘的工作的陈大姐,当问及往鱼塘内排放养殖垃圾是否会影响村民用水(该村村民都使用井水,池塘与井水互相流通)时,陈大姐表示不会,当问到其与朱桂英是何关系时,陈大姐只是含糊的说,“同村而已。”然而此时,身边的其它村民突然说道,“为什么只有你能承包别人不能承包呢,关系肯定是亲戚了。”在交谈中记者还了解到,陈大姐承包该鱼塘期限为30余年,是由镇政府承包给她,每年其向政府交纳租金2500元。

  村民期待公平处理

  采访接近尾声,高佳村、翁涌村、新屋村、马岭村4个村的村民代表表示,其四个村属于粤西典型山丘地带,人均耕地少、经济较为落后,相当多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这些家庭没有钱供养孩子读书,没有钱为生病的老人治病,没有钱修葺破旧不堪的老房,而最让人痛心的是农民想要种养却没有土地。在一片密密的甘蔗地下,白发苍苍的老人感叹,“一个农民没有土地,种什么?吃什么?凭什么生存下去?”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从大局出发,为两千多民的生活着想,给予他们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案件延伸:

  良光镇横江农场基本情况调查报告:一九八八年,高佳、翁涌、新屋、马岭四村向化州法院及茂名中院起诉要收回该土地,后法院在良光镇露天戏台开庭审理(当时良光法庭所在地),镇原副书记陈天有代表镇政府出庭。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土地权属于良光公社横江农场管理使用,使用期至一九九五年。在一九九五年下半年,良光镇政府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大搞造林中国,准备开辟一条乡道,利用几千亩土地连片种果,横江农场的土地即被划入连片种果范围。但由于政府经济困难,无法扶持横江农场改种水果,故将横江农场山地水田承包给专业户进行造林种果,经镇班子决定后将山地、水田、鱼塘、胶山分别承包给朱桂英、庞亚保、陈任、庞超等人,且未有拖欠租金的现象,调查报告认为,良光镇不存在非法霸占山岭和农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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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吧!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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