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或提10倍,钉子户将变暴发户?
发表于:2012-11-30 09:05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将修改补偿标准或提10倍
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有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铺平了道路。
修法背景:为补偿条例制定铺平道路
今年年初,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沈阳市召开。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重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条例。今年7月,有消息称,由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上报国务院。
而在条例颁发前,必须先修改土地管理法,才能制定条例,否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均表示,修正案(草案)获通过,“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推进到了关键性的一步”。
最高法:房屋征收补偿不公平不准强制执行
201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这条司法解释出台的目的是为了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件。
司法解释中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存在有七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公众可以就这七点情形向人民法院充分举证。
这七种情形包括:一、明确缺乏事实根据;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三、明确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了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产生活经营条件没有得到保障;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六、超越职权;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予强制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5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也就是政府机关。
住建部:各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应向当事人公开
5月24日,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发言中表示,关于征地拆迁,各地方要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要以适当的形式,向当事人公开。
姜伟新表示,关于征地拆迁,各地方要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在批准房屋征收前,要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法定程序,使群众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充分行使参与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要以适当的形式,向当事人公开。
修改内容为提高补偿标准
对于此次会议透露出的修改信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嵘表示,应该只涉及提高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交易主体等改革。
姜明安推测,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应该是修改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征收补偿标准至少提10倍
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对此,姜明安教授表示,目前还不知道修改细节,但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
姜明安称,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所以老百姓肯定有意见。
姜明安举例说,政府以一亩地6万元的价格征收后,转手就可以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价值600万元,巨大的价差导致了矛盾频发。而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未来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
在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多名业内专家表示,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姜明安教授称,土地管理法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只是补偿的问题,未来还要明确谁是土地交易主体的问题。目前,大量的土地搞开发,有的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依据现在的土地管理法,所有的土地都必须征收。姜明安称,未来土地流转应该是两个途径,其中20%—30%的搞征收,如地铁、高速公路建设等;70%—80%应该是市场交易,比如用于商业住宅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遴杰也表示,征地制度改革有两种思路,一种是缩小征地范围,让农民可以流转自己的部分集体土地;二是提高农民土地收益的比例。不过,他更赞同缩小征地范围、让部分集体土地自由流转的改革方向。
农民城市化同步土地城市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是要让失地农民有保障,让农民与土地一起实现城市化。
王锡锌表示,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修改,有两个基本的原则必须遵守。首先,土地征收是城市化发展带来的,要保证被征地的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有发展。其次,要有更多的利益向被征地农民倾斜,在土地管理法修订中,要通过机制反映出来对农民倾斜利益。
王锡锌认为,过去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各个地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制定,实行“一口价”,而一口价又是按照农业用地的价值来补偿,与实际价值相差很远,这是血拆和拆迁自焚事件多发的主要原因。制定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时,要将土地与同类、同区域、同时间段的建设用地市场价格做类比,如果被征收以后被用作建设用地、重大工程,应该参考基本的建设用地的地价,将更大比例的收益分配给农民。
王锡锌表示,未来土地的城市化应该与农民的城市化同步。因为土地对农民来说不光是一种资源,还是一种生产资料,还有社保功能,要考虑如何解决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的培训、就业、社保等,不能在征地后,将所有人员安置问题甩给社会。
此外,姜明安和于建嵘均提出,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应首先规定好农民对于集体土地的权利,对农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明确农民如何集体所有土地”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