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政府拍卖的土地为何买主至今不能使用?
发表于:2012-11-21 15:48
2007年6月8日,我们在常宁市人民政府和衡阳市恒信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以36万元中标买下了常宁市荫田镇龙门供销社的南北两个院子共7439.23平方米的土地,用来建房居住使用。
然而,当我们买主于2007年8月份准备动工建房时,遭到了由国家退休干部尹朝亮及荫田镇竞标失败人尹国章牵头的张栗村四、五、六、七等村民小组的村民几百人的阻挠,甚至围攻,分割我们竞标买来的土地。
事情发生后,我们多次找常宁市人民政府、常宁市国土局、常宁市供销社等领导请示,反映情况,至今未能给予答复和解决。
2012年11月14号,我们将中标得来的龙门供销南院用来储存煤矸石时,荫田镇张栗村四、五、六、七组等来了十几个人,其中尹红亮手持梭标等武器,阻挠动工,扬言只要动工,说要杀死我们,我们只好停工。
请问我们通过合法手续,从政府公开拍卖会上中标得来的土地,为什么不能使用?我们多次向上级政府部门请示和反映,政府为什么置之不理?难道政府对张栗村四、五、六、七组的部分人不起作用吗?我们用于竞标购买土地,也是我们几人贷款36万元凑起来的,政府收取了我们的血汗钱后就置之不理了吗?
究其原因,一是原龙门供销社是在毛泽东时代征收的,当地村民说要按现在的标准赔偿土地款。二是张栗村有人在常宁市国土局工作,从中阻拦;另有人因掠夺供销社财物被公安局拘留过,他们怀恨在心,所以我们到常宁市国土局办证时,连局长颜青打招呼都不予办理。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我们花了36万元买的,一拖就是六年之久,而六年后我们还不能使用,这样合理合法吗?
我们已多次请求政府尽快处理此事,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至今未能给予解决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一拖就是六年之久,我们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损失,我们已无能为力,已筋疲力尽。为避免造成更大的流血冲突只好借助网络督促常宁市政府部门尽快解决。
投诉人:常宁市荫田镇 尹国民、尹生平、尹志强、尹洪春、尹国义、谭三保、廖三龙
联系电话:1378770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