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双马镇国强村无良父子抢占补偿款安置房
发表于:2012-11-16 15:16
我是湘潭高新区双马镇国强村永忠组村民,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与郭作舟结婚。我们都是再婚的我。结婚时,郭的大儿子17岁,小儿子15岁。我们辛辛苦苦把小孩抚养大,为他们成家立业。婚后我们建了房。2011年6月,我们那里征收,房屋田土都被征收了。儿子为了达到霸占征收款的目的,把我打伤送入精神病院,从此不让我进家门。征收款被他们侵吞,我无家可归,漂流在外。我向镇上信访,镇综治办于2012年11月13答复没办法调处家庭矛盾。丈夫软弱无能,对儿子的行为不加制止,相反找了一个女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现在我的房屋田土征收款,安置房都被他们父子占有,我有家不能归,无家可归。冬天来了,我该怎么办?请有关部门救救我!为我主持公道,让我得到应得的补偿款和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