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河南省周口市政府平坟复耕政策的合法性
发表于:2012-10-23 16:42
质疑河南省周口市政府平坟复耕政策的合法性
一平坟复耕,增加耕地的前瞻性。
周口市基本农田现有坟头300多万个,占耕地3.5万亩。以商水县为例,商水县有130
多万亩耕地,现有坟墓约70万个,坟头占地5000多亩,比例并不大。中华民族上下几千
年文明史,很多坟头都在历史长河里自生自灭了,坟头多是三代以内的,只有后人常去祭
奠、维护的才有保存,年代久远的慢慢会变平复耕,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根本无须政府
强制性拿铁锹去平、开挖掘机去铲,政府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
所谓的死人与活人争地,只是一些人炮制出来的伪问题,死人是不会争的,只是活人
在争。人民想给先人、给逝者一块安息之地,给自己的情感一份安放的地方,那么在保护
公民的精神诉求与多打一点粮食之间,孰轻孰重,并不是多么难以区别。
现在有些农村的可耕地,自留地,有些外出打工的村民就不愿意种,平坟复耕,只能
加剧社会矛盾,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没有什么积极意义。
二平坟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
保障人权。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国家在清明节放假,
人们祭祖上坟,农历十月初一、春节,人民都要提上祭品上坟祭祖。政府把人民用来
祭奠的坟强制性挖了平了,这是对人类祖先的大不敬和侮辱,侵犯了人民人格尊严和
祭奠权。
坟头在个别政府官员眼里可能仅仅是一个数字,但在人民群众眼里却是一份份沉淀
的情感,是延续几千年的文化传统。试问谁家没有父辈祖辈,谁家年年不祭祖?把自己
家的祖坟平了,每年如何祭祖?
政府强制性平坟,伤天害理,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祭奠权。平坟是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的违法行为。
三平坟复耕的真正意图是地方政府牺牲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利益,圈地卖地,增加GDP。
某些官员为了弄像样的政绩弄了多少开发区,每个开发区占地多少?所占的都是上
等可耕地,每个开发区,工业园区,都在几百到上千公倾的土地,圈地浪费了多少可耕
地?平坟又能增加多少可耕地?
某些官员没有土地可圈了,竖起平坟复耕的大旗,真正意图是地方政府牺牲人民特
别是农民的利益,人民的坟平了,周口市多出了3.5万亩耕地,地方政府就可大搞置换
土地,圈地卖地,增加GDP。
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引进外资,兴办实体来实现经济的增长;挖坟平坟,大搞置换土地
的土地财政只能是伤天害理,祸国殃民,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四违反宪法的政府强制性平坟行为带来了社会的不稳定,和党中央提出的十八大前要维
稳相违背。
国人的传统是逝者为大,这彰显了对生命、对亲人的尊重,豫东平原人民群众“入
土为安”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清明节,农历十月初一、春节,人民群众都要提上祭品
上坟祭祖。而掘祖坟,这在很多年代,可是会让后人为此拼命的事。
周口市政府为何非要和百姓的祖坟过不去,放着这么多要紧的事情不干,非要挑战
践踏几千年来的土葬习俗?入土为安,复归尘土,这是中国人民群众几千年下来的传统,也
是殡葬文化和人文生态的体现,不管是天葬、穴葬、火葬还是水葬,都寄托了一个群体对
先人、对逝者的尊敬。政府要善于引导,尊重民俗,而不是采取“文革”打砸抢的暴力方式
,违反宪法的政府强制性平坟。
传统的礼仪道德,传统的祭奠先人的祭奠权,我们固守到了现在,这传承文化要在
我们某些官员手中毁了,古人尚且知道“偷坟掘墓者,斩立决”,而今,周口市强制推
行坟墓全部平掉的政策,已遭到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违反宪法的政府强制性平坟行为
带来了社会的不稳定,和党中央提出的十八大前要维稳相违背。
政府强制平坟复耕,请认真调研,请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