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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纪年

夏邑县:修路占地没补偿 政府允诺给办低保

发表于:2012-09-16 09:24

夏邑县境内要修一条公路,其中要经过骆集乡后王口行政村前王口村,该村部分村民的土地被占了30多亩。但是,被占地村民没有补偿款,乡政府允诺每占地一亩将给村民一个低保名额。如今,地已经被占了,村民也没有拿到补偿款,乡政府许诺办理的低保也迟迟没有兑现。

村民:修路没有补偿,乡政府许诺给办理低保

昨日上午,夏邑县骆集乡后王口行政村前王口村的王女士反映,今年3月份,正在夏邑县城做生意的她得知,因为老家要修一条到安徽的公路,她家被占了两亩四分地。但一开始乡政府和村委会没有说给补偿款的问题。

“后来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说,占谁家的一亩地给办一个低保,不够一亩地的,几家凑够一亩再给一个低保。”王女士说,7月份,乡政府工作人员先给村民出具了一份办低保的《证明》。后来因为村民听说修路占地有补偿款,不再同意用低保抵补偿款。

在王女士提供的《证明》上记者看到,稿纸印有“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委员会信笺”字样,下面写着“证明”及如下内容:由于修路占地,造成群众生活困难,经请示上级领导,凡占地一亩以上,每亩办理低保一份,以保证群众生活(低保属于长久的)。(办理证件时间一个月左右)。落款为“骆集乡政府”以及“经办人:靳玮”;落款日期为“2012年7月18日”;并盖有“夏邑县骆集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夏邑县骆集乡人民政府”的公章。

“按道理,我们的可耕地被占了,应该给补偿款,哪有用低保来抵的?”王女士说。

解释:许诺给村民办低保,主要是为了尽快动工

夏邑县骆集乡纪检书记靳玮称,由于没有补偿款,动工时,村民不同意。他便向乡党委书记吴杰和乡长刘杰汇报了情况,汇报后领导让他找夏邑县民政局协调,看是否能给可耕地被占的村民办理低保。由于民政局的领导认为不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就没有审批,当时许诺给群众办低保,主要是为了尽快动工修路。现在他们也想给被占地的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申请低保,而不符合条件的则没法申请,乡政府也很为难。此外,乡政府也没有修路占地补偿款,修路拆迁村民房屋的补偿款还是乡财政想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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