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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缘

来自驻马店涧头乡女养殖户呼声

发表于:2012-08-30 09:41

我家住驻马店市涧头乡。主要事实经过:李立*、李海*、李小*、李中*等人非法侵入我的养殖场,乡政府不但不管,反而强行挖填我的地基。今年4月份,我在自己养殖场院内进行翻建育雏室,旧房拆掉后挖地基,打算在地面以下建两个大的沼气池,地上建育雏室,几名杨庄村的壮汉强行进入我院内,阻挠施工,我上前询问,他们说:这个院子占的地37年前(1975年以前)曾经是他们村的地,现在就是他们的地,必须停工。为了顺利建房,我与他们好言相劝,请他们到饭店边吃边商议,谁知他们更加蛮横,留下话说:就是不叫你建房!

我的院子占地来源情况:这院子占地1975年以前是杨庄村耿庄组的地,1975年以后,杨庄大队(现在的杨庄村委会)用老办公院占的地调换到这块地,然后建了办公房屋。29年后(2004年),杨庄村委把这个院子的房屋等地面附属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我。根据土地法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这块土地2004年已经属于村委会所有,不是他们杨庄的了。他们庄上有的人说:“那地已经不是杨庄的了,跟人家胡闹啥?”

当天晚上,我找人到他们村去说情,找到其中的三人,他们说:院子叫村委卖了,卖的钱也叫村委花了,有啥法,对她建房也没啥多大意见。于是我又继续施工。施工第三天上午,这几个闹事的煽动本庄妇女小孩二十多人,来砸我的门,并用砖头把门口堵着。我报警,派出所来了三人,他们说:群众性的,没法管。当天下午,趁我不在家,这些人把我的大门撬开,用铁锨朝地基内填土,填累了,才悻悻而去,我眼睁睁看着他们横行,无能为力,欲哭无泪。只好就此停工。

    三个月后,由于夏季雨水多,经常下暴雨,挖的地基坑紧贴邻居墙壁,容易冲到邻居的房房屋根基,存在安全隐患。7月8日,天气晴朗,我又找来工人砌墙基,下午,他们让李国*等年纪大的人领着约二十人来了,把我的大门柭开,推倒一部分墙基,还狂妄地说:这是给你的警告!我再次伤心的看着他们扬长而去,无可奈何!只好停工,想着停工他们就不闹了。

谁知,第二天上午,他们又来了,带头的是李立*、李海*、李小*、李中*,他们领着二三十人闯入我的院内,用撬棍把墙基撬倒,还气势汹汹地要打我,我把大门锁上,躲在一个角落里报警,报了四次,等了两个小时,也不见警察来,李立*一脚接着一脚踹我的大门,非常嚣张,大门几乎被踹倒,他狂妄地大喊:“就我说的,不拿一百万就不叫你盖,看你能咋地!”我只好把大门开开,他们扬长而去!

    闹完之后,他们又恶人先告状,领着二三十人到县委上访,涌在县委院内不走,强逼县领导派人把我的地基封了,并撤去村委支书职务(我前夫的哥哥)。奇怪的是,对于这些人的无理要求,县里领导居然答应考虑,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不管不问!这世道还讲王法么?以强凌弱、以众欺寡有理,安抚“多人”成了“和谐”的需要!政府不依法办事,如何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如何促进发展?能促进社会和谐么?

7月17日,乡政府强行用挖机把我的地基填平,我悲痛欲绝。那些杨庄的人还不满意,说:把我的地基全挖出来再填平,这样做显得他们有面子!7月18日,涧头乡政府就又派挖掘机进入我院内,强行把已填平的地基重新挖起,把砌的地基挖出来,再填上!乡政府不保护我养殖场,反而非法行政,不顾人的死活!叫人想想就心颤……

这些闹事的人强行阻挠施工、非法撬门破坏财产,乡政府的非法行政,给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建筑物损失12.2万元,误工费9.6万元。现在,我每天都很痛苦,吃不下饭,夜晚睡不着觉,头脑总是嗡嗡作响,精神失常,总是感到没有活路了。

更让我伤心和不能理解的是,2012年4月,我的丈夫耿协*由于迫于压力,已与我办理了离婚证书,离婚时养殖场归我所有,而当地村民却不问青红皂白的把他告到了省里、市里、县里。由此特请求上级领导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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