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贴吧 > 株洲县农民山被“借了”却没有任何收益

人生随缘

株洲县农民山被“借了”却没有任何收益

发表于:2012-08-24 10:30

 我祖籍湖南省株洲县龙潭乡新田村太湖组,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农民就靠山上的一些树木来维持整个家庭的生活,可如今我们的大部分的山林在1992年时被村委会借给了凤凰山林场,至今我们大部分山林没有收入,作为农民山没了,我们吃什么啊?整个家庭靠什么来生活啊?

  1981年分山到户,1992年凤凰山林场“借山造林”,新田村委会私自为村民做主与凤凰山林场签订了六十年的所谓“借山合同”,当时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和签名,严重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权法》,也严重违反了全体村民的意愿,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当时村委会也没公开合同,村民根本就不知道合同的具体内容,我家三口人的“油茶山”十来亩也被列入“借山”之内,直到现在村委也没和我们落实“借山”的四至界限和实际面积,村委会也没和村民签订任何协议,也没发放任何借山证明。

  然而,如今二十年过去了,被凤凰山林场“借”去的山却没看见一分钱的分红和任何收益。2008年冰灾,我们山上的树木几乎被伐完了,只是偶尔剩下几颗杉木,之后林场也一直没安排造林,山一直荒芜着。后来山上就长了一些野生的竹子,我爸看到林场一直没去管理,于是就自己把山上的野柴砍掉,把野生的竹子好好的培养了出来,想到的是这样也能补贴家用,当时林场看山的看见那几年一直都是我爸在搞这块山林的抚育,也没提出任何异议。可是往往事与愿违,今年四月二十日我爸去山上砍一些野柴和一些快要死的竹子,却被新田村的村委书记肖为清带着凤凰山林场一个姓颜的副场长来到我家里“罚款”,一开始说要“罚”两千元钱,说“不拿钱就抓你去坐牢”,我爸妈两个老人家就这样被他们吓着了。天哪!朋友们,这难道就不是敲诈嘛?作为一个六十多岁的农民,现在山上二十年没收入了,在自己山上砍柴和砍一些竹子还得被“罚”款,这简直就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嘛!后来我爸好话说了一大堆,一时也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就给了他们六百元钱,他们没开发票也没开任何收据,就这样扬长而去了。这就是我们的村支书,这就是我们的基层干部,他们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做主”的。

  罚款后没几天,林场就让看山员刘根文(九二年林场“借山”造林时就是他爸刘启开任村委书记,听说村委书记和刘根文的关系也不错)把“借”我们那山上竹子全部砍光了,于是我爸找林场和村委书记肖为清及村长向和平要求分红利,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竹子没红利分,这竹子是林场给刘根文的,说是刘根文工资低用来补贴他工资的”。拿农民的切身利益来补贴你们林场的人,难道这不荒唐吗?你们能有补贴,我们农民自己的山二十年没有收入谁来补贴啊?你们的良心在哪?我们村上的树木从1992年到现在也砍了很多次了,可每次都没公开招标,也没以任何形式通知村民,纯粹属暗箱操作。村委会也从来都没公开过账目,难道村民就没知情权吗?

  六月十三日我在外地打工回来,听我爸说的这些事情,他老人家很是委屈,我的心里也很是不平,于是找到凤凰山林场理论,要求他们开罚款的收据或是发票,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先后跑了五次,他们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找种种借口离开,我们也一直没能拿到罚款的收据或发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们开票我们也不得而知。后来,我们找到村长和村支书问他们能否将山权收回我们自己管理,还有罚款问题能否给个合理的解释,可他们却说:“签了合同山不可能收回了,罚款罚了就罚了,你们要告就告,我们奉陪到底”。第二天,我们来到乡政府,希望乡里的领导能为我们调解这件事情,当时乡领导也答应了解情况后给我们一个说法。过了两天,我们又去乡政府看事情的进展如何,可乡领导却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凤凰山林场又和我们是平级单位,乡里没办法解决”,又说要我们找村委会,要村委会去和林场协商,可村里当官的不为我们做主啊!没办法,我爸又骑摩托车来到县政府,找到了信访办,说明情况后,信访办说这事不归他们管,要我爸去找林业局,于是我爸拿着大部分村民签名要求退回山林管理权的联名书找到了县林业局,林业纠纷办公室当时也答应调查处理,我爸也就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跑了八十来公里的路回家了。又过了一个星期,县林业局还是没给我们任何答复,于是我爸又骑着他那辆摩托车载着我妈再次来到了县林业局,看他们能否给一个具体答复,可结果是又一次失望,他们说:这山林场是和村委签了合同的,想要收回山还是要村委找凤凰山林场协商,林场愿意给就给,不愿给也没办法。我们得到的又是这样冷冰冰的答复,视我们村民的集体签名如不见。难道眼看林场把我们的山荒芜着,这二十年来都没收入了,我们农民都没权利收回自己管理吗?难道老百姓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这样难吗?难道我们的基层官员就是这样官官相护,不顾百姓死活的吗?难道村民要求村委会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也有这样难吗?

  以前我听说普通百姓告状难,更何况我们告的是村委和国有林场,现在我算是真正体会到了这其中的艰辛与无奈。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为我们百姓做主,严厉查处不作为的官员,还百姓公道。至此我们强烈希望上级部门:一 强烈要求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收回我们的山林管理权,还我赖以生存的山林。

  二 严厉查处不作为村官。

  三 村委会和林场砍伐树木应该公开招标,杜绝暗箱操作。

  四 村委会应公开所有收支账目,村民有知情权。

  希望有关领导为我们普通百姓做主,能让百姓享受到自己的权益,让那些损害百姓利益的人无机可乘。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