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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集乡政府不要脸拖欠工程款13年

发表于:2012-08-20 11:24

  我叫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李老家乡的一个普通农民,多年从事建筑行业。1999年给虞城县店集乡政府建办公楼一栋,工程款久拖未付,至今已13年之久。

  1999工程竣工后,我去过店集乡几百次都没有要回工程款。无奈之下,于2005年6月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店集乡政府败诉,偿还拖欠工程款320061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2005商民二初字第29号)。

  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按说中院判决后,店集乡作为一级人民政府理应依法行政,执行法院判决,可时至今日已7年之久,仍视法律如儿戏,未付欠款;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执法机关,判决生效后理应执法为民、主持公正,近7年来我去法院申请执行数百次,法院也没有强制执行。

  万般无奈之下,我先后到虞城县、商丘市、河南省、国家信访局多次反映问题,与省、市、县领导分别写信诉说冤情,至今已7年之久仍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2005年,国家已明文规定不准拖欠工程款,为什么国家的好政策对我们老百姓不能执行?作为一介平民百姓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为了要回欠款,我跑断腿、磨破嘴、债台高筑,工人工资和材料款无法发放和偿还,工人和要材料款的整天堵在我家门口,连80多岁的父母也不得安宁,我已被逼上绝路。请问苍天大老爷,老百姓到哪里说理去?请问伟大的共产党,您还能为民做主吗?请问各级信访行政部门,非要逼我跪倒天安门,请毛主席主持公道吗?请问法官们,真的希望老百姓“冤死不告状吗?”

  (附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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